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该如何做会计核算?
答:对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基会计核算为:
购入时:
借: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6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银行存款等
第二年(第13个月)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一般是这样做的,但是,今天小编想给您带来一个案例分析,您可以练习一下:
图1
一家加工制造配件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今年为了建造新的厂房,购进工程用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金额比较大,请问能否认证抵抵扣增值税?一次性抵扣还是分期抵扣增值税?
答复:
可以认证相符后抵扣增值税,应分期抵扣增值税。
(1)当月认证时
借:在建工程—工程材料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万元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额 4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0万元
(2)第13个月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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