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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定方案)


这10个部门的“三定”规定,是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的。


多部门职能调整并取消相应内设机构


这一次公布的10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能调整是这一轮公布的“三定”规定的重要内容。这些职能调整都是按照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进行。


如组建国家卫健委时明确,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工信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此次“三定”规定中也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职责,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此外,国家能源局原油、天然气等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建部。


一些部门的职能调整后,内设机构也进行了相应的取消。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署,不再保留监督一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住建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城乡规划司。


应急管理职能从各部门“归口”应急管理部


按照改革方案,全新组建的一些部、总局的职能也从调整前分布在的其他部门全面归口。如这一次公布的10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应急管理的职能就全部调整到了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


按照相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震灾应急救援司。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组建后,一新部门的职能也进行了划入。如商务部的“三定”规定就明确,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多部门减少编制数量,有部门规定“逐年核减”


按照改革方案调整机构职能后,相应的行政编制有所减少。国务院办公厅核减行政编制21名;核减司局级领导职数3名。


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后,相应核减事业编制16名、正副司长职数3名。


还有的部门的“三定”规定提出了“逐年”核减编制的要求。如国资委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330名行政编制和7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划入审计署派出审计局,其中28名编制暂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继续使用,专项用于原监事会主席及秘书,随着原监事会主席退休或转岗,逐年核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使用的编制,相应交还给审计署派出审计局使用。届时秘书工作安排问题原则上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署协商解决。


商务部的职能调整中,调出的职能较多,除上文所述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等职责外;商务部还将管理对外援助资金规模和使用方向等职责,划入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食糖储备轮换职责,划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相应地,商务部核减了106名行政编制。这在这一次公布的10个部门的“三定”规定中,是核减行政编制最多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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