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冒名开户银行行长什么责任(冒名开户银行应当什么责任)

7月22日,自裁判文书网获悉,2019年6月18日,原宣汉农商银行上峡支行行长张某平犯挪用资金罪一案在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借钱投资无力偿还 以权谋私冒名贷款


张某平多次拒绝后同意投资,但却没钱。遂通过其前妻奚某向朋友借款20万元,将其中的部分资金投入该项目。之后借款人找到张某平讨要借款,但是上峡乡老街改造项目投资短期内无法收回,张某平第一次萌发了冒用贷款偿还借款的念头。


2012年,张某平利用其担任上峡信用社主任审批贷款的职务便利,冒用多人的名义在上峡信用社贷款用以偿还借款。


判决书中提到,张某平冒用贷款并不只是用来偿还自身的借款,在2013年时,张某平还用信用社的钱放贷。


2013年左右,张某平的同学于某找到张某平借款,并承诺给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的利息,张某平表示同意。之后,张某平利用其担任上峡信用社主任审批贷款的职务便利,继续借用和冒用他人的名义在上峡信用社贷款,共借给于某26万元。


两项贷款共计46万元,拖到2014年宣汉县农信社改制并更名为宣汉农商银行,张某平都没有还上这两笔贷款。


投资工程回款无望 频频出手借旧换新


上峡乡老街改造项目投资迟迟无法收回,平某借款也未能如期归还。张某平开始为上述贷款办理续期,同时继续冒用他人名义贷款以借旧换新。


判决书显示,截至2018年3月19日,张某平累计在宣汉县农信社上峡信用社、宣汉农村商业银行上峡支行冒用和借用21人的名义,累计贷款25笔共82.8万元。


在判决书中,证人汤某交代整个冒用贷款的过程。


据汤某证词,2012年左右张某平找到汤某说准备以其他储户名义在上峡信用社贷款,其当时没说什么。于是张某平就到复印室复印了一些以前贷款客户的资料,以这些客户的名义找上峡信用社柜台新开了一些存折,同时张某平又伪造了一些贷款申请,并通过银行电子系统做了一些贷款资料和审核,之后张某平就直接拿着客户的存折找上峡信用社的会计和出纳取钱。


时任上峡信用社出纳的汤某知道张某平是冒名贷款,就直接将钱给了张某平。据汤某说,张某平经其手的贷款大概70多万,他的冒名贷款都没有还本金,都是到期后转手续,有时时利息结清后转本金,有时是利息和本金加起来直接转为下一笔贷款的本金,也有的是以新的冒名贷款去借新还旧。


昔日同窗法庭对峙 东窗事发获刑十月


2014年11月,张某平被调离宣汉农商银行上峡支行,冒名贷款迟迟还不上,连老同学的借款也收不回来了。


判决书显示,2016年6月10日,张某平拿着于某签下的2015年12月31日前还款的借条,一纸诉状将同学于某告上法庭,要求于某归还本息。后法院判决于某归还张某平借款26万元以及资金利息。


于某的借款是否归还不得而知,在2018年3月29日,张某平向宣汉农商银行归还本息19万元。但是归还部分贷款本息也无法掩盖张某平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冒用贷款的事实。


2019年6月14日经宣汉县人民法院决定,张某平被宣汉县公安局逮捕。6月18日,张某平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