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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建设银行开户行地址(神池县建设银行支行信息)

山西高速集团朔神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名称:山西高速集团朔神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概况山西省朔城至神池公路起自朔州市朔城区张蔡庄枢纽互通式立交,接已建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平鲁至朔州段,经朔城区窑子头乡,止于忻州市神池县东湖乡神池枢纽互通式立交,接已建呼北国家高速公路神池至岢岚段,全长30.595公里。全线设置趄坡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趄坡互通连接线9.061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山西高速集团朔神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山西高速集团朔神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单位进行采购。


四、采购最高限价采购最高限价:150000元。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山西高速集团朔神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年检合格,连续正常营业5年以上; 2.近三年(2018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资料)至少具有1项工程类法律顾问业务服务经验;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律所人员,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8年以上;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谈判;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否则,相关谈判均无效;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十、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响应文件的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现场开启纸质文件。 十二、评审办法本项目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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