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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餐饮超经营范围处罚案例(餐饮经营范围怎么写最好)


经查,世纪华联西藏北路加盟店在外送销售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了某平台app线上配送费计算方式。自3月27日22时44分至28日11时57分,将原有每单15元左右的配送费用大幅度调高为每单88元至188元不等,最高涨幅十倍以上。上述期间该店共成交44笔高额配送费订单,收取配送费总计4872元,其中支付给骑手实际配送费用共计856.5元,违法所得为4015.5元。


世纪华联柳州路加盟店自28日11时38分至14时44分,在商品价格、配送范围、距离、天气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人为将原每单20元至35元左右的配送费调高至每单50元、60元、88元、100元不等,配送费涨幅高达3倍。上述期间该店共完成12笔高额配送费订单,收取配送费总计1038元,其中支付给骑手的实际配送费用153.5元,违法所得为884.5元。


世纪华联西藏北路加盟店、柳州路加盟店在疫情期间大幅度提高配送费用、变相推高相关民生商品价格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行为。2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分别向其制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世纪华联西藏北路店、柳州路店改正并退还多收价款,对期限届满没有退还的多收价款,将依法予以没收,对世纪华联西藏北路店处违法所得5倍的顶格罚款,计人民币20077.5元,对世纪华联柳州路店处违法所得5倍的顶格罚款,计人民币4422.5元。


世纪华联虹口店,因其在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前及时向消费者退还了多收取的配送费用,对其行为批评与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且以视频录像形式向社会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另在调查中发现,相关加盟店特许加盟授权方中京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已将相关线索通报北京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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