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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干部学校地址(上海市工商企业注册)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是逐步完善整个行政执法体系、提高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一环。根据相关安排,上海市级层面的工商、食药监、质监、城管等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工作,性质具有现场性、执行性等特点的公务员,将逐步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改革为行政执法类。


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说,公务员按照综合类管理的“大一统模式”,晋升只能挤科级、处级等行政级别的“独木桥”。有时候上面不动,基层就很难晋升,可能退休仍是科员。现在按照公务员法的分类,建立了行政执法类这一职务序列,类似于工人中衍生出工程师、会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序列上就可以冲破科级、处级的“天花板”。


但是,此次改革的意义,不仅在于让基层执法队伍有更大的晋升空间,更是要通过制度安排,刺激执法人员到一线、到基层、到现场,达到提高政府执法效能、清除城市管理“死角”、让企业和群众受益的目的。陈学军说,改革后,将通过细化考核、完善激励,使得基层一线执法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据介绍,一方面未来将坚持向基层、向业绩突出的干部倾斜,择优晋升;另一方面将优化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充分体现一线执法人员“白加黑”“五加二”户外执勤的工作特点,改变“做多做少一个样”的情况。


下一步,上海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在配套制度上,将推行能力素质三年计划,重点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陈浩说,针对基层一线执法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施行通专结合、一专多能的培养模式,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现场执法人员中,具备全领域执法能力的全科型执法员达80%,基层领导岗位全科型比例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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