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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样的(申请中的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






相关案例




成功案例




此前,华为申请鸿蒙商标被驳回。因为该商标已被人申请,所以华为鸿蒙系统可能面临改名的命运。今年6月,华为获得鸿蒙商标转让,通过是什么商标转让,以后鸿蒙就真正属于华为了。




1.基本案情




今年5月12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华为获得的38307327号“鸿蒙”诉争商标因与其他两公司引证商标近似,而被法院驳回商标复审的诉讼请求。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北京法院判决的信息显示,已有两家公司注册“鸿蒙”相关商标信息,包括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法院并以两家公司作为引证商标。6月2日晚八点,华为公司将举行“鸿蒙操作系统及华为全场景新品发布会”,正式发布可以覆盖手机等移动终端的鸿蒙操作系统(HarmonyOS),意味着鸿蒙操作系统、鸿蒙手机来了,预计此前只用于智慧屏、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的鸿蒙操作系统将在更多产品品类上使用。




2.案情评析



在法律手段诉诸未有成效前提下,华为选择购买商标(商标转让)或许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在鸿蒙系统正式发布后,“鸿蒙”商标将与华为产生越来越强的关联。对于华为而言,早日的让鸿蒙商标所属权尘埃落定,也更加利于其日后发展。




失败案例




法人擅自转让公司商标,商标转让无效。




1.基本案情




2002年3月至5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并公告,A公司依法享有了6枚“托玛琳”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冯某曾是A公司股东兼高级管理人员,200是2年1月什么样离开A上海公司,与他人在上海成立与A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上海企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占有该公司80%的股份。2002年B公司私自委托北京维澳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向商标局申请将上述6枚注册商标转让给该公司。C公司未审核转让事实,即代为办理转让手续,以致商标局在2002年9月14日、11月21日分别核准了上述6枚商标的转让。冯某利用曾在A公司负责商标事务的身份,未经A公司股东会同意和授权,将上述6枚“托玛琳”注册商标转让给由其本人控制的B公司。B公司未与A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也未支付任何合理对价,利用冯某的特殊身份,非法获得A公司上述注册商标,违反了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B公司与冯某恶意串通,以转让注册商标的形式,掩盖非法占有A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是什么事实。C公司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B公司在非法取得上述商标后,在相关商品上使用,对A公司的信誉造成了损害。因此A公司起诉,要求确认B公司转让A公司6枚“托玛琳”注册商标的行为无效;判令B公司、冯某和C公司连带赔偿A公司为追回该注册商标所支付的费用6万元;判令B公司和冯某向A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2.案情分析




我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中的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本案中,B公司所持空白《转让申请》上虽加盖了A公司的公章,但并没有记载所转让商标的具体内容,据此不足以认定双方就转让涉案的“托玛琳”商标权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转让商标权的法律关系。此外,B公司并未就受让涉案商标向A公司支付相应对价,从而亦不能佐证A公司有转让涉案商标的意思表示。因此B公司仅凭盖有A公司公章的空白《转让申请》实施转让涉案商标的行为,有违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冯某什么样持B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手续,以B公司的名义委托C公司办理商标转让事宜,其目的是为B公司设定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A公司要求冯某个人承担商标转让行为无效的民事责任,不予支持。C公司是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知晓并遵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核转让人与受让人是否签订了转让涉案6枚商标的协议,并保证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现其在B公司所持《转让申请的》并无具体转让内容的情况下,代理涉案商标的转让注册。由此应认为C公司明知被委托代理事项不合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应与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商标转让的概念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上海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行为。






商标转让的形式




1.商标无偿转让




按照常规来讲,选择这种转让方式,大多数都是因为商标持有人死亡,商标的所有权转让给继承人。我们需要搞清楚的是,这种仅仅是商标权的转让,不涉及到转让的资金方面,属于无偿转让。




2.强制执行的商标转让




什么是强制转让呢?所谓的强制执行,简商标转让单一点来讲,就是指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被法院判定将商标权转让给其他的公司,这时商标局会作为执行与协助的一方,协助企业进行商标转让办理。




3.商标合并式转让




对于这种转让形式,说起来诸位比较容易理解,合并的方式主要是指两家公司根据意愿达成合作,选择进行合并。当然,这也就意味着合并之后必然申请有一家公司会随之消失,这家公司的商标就需要转让到合并的公司商标旗下,当被合并的公司的商标所有权转移到合并的公司之后,原公司的商标将不复存在。是




4.普通商标买卖的方式




这算是比较常见的了。客观一点来说,这是流程指打算进行商标转让的一方将自己的商标放在转让平台上,倘若有人对商标有兴趣想要购买,那么就可以通过平台办理转让交易。






商标转让流程




1.买方(受让人)先根据自己的喜好确定要购买的商标,与卖方或商标转让平台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2.一旦买、卖方(转让人)确定价格,需要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同时准备交换相关文件。






商标转让须准备的文件




1.买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买、卖方双方公章/签字的转让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3.待转让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商标转让后,商标专用权即发生转移,所以,转让商标一定要慎重。






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1.须经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才受法律保护,否则视为无效转让。《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同体一起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这个也是《商标法》第42条的规定,比如你有3个相似商标,要转就要一起转,不能只申请转让其中一个或者两个。




3.第三方许可商标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方。简单的说,如果你有一个商标让别人用了,这个时候流程,你要转让的话,得别人同意。




4.转让不可终止商标转让是不能中止的,双方提交了申请,如果要撤销的,只能做二次转让,可以把商标再转让到原转让人手上,只有这个方法。




5.转让不成的情况


(1)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也可以转让,但是如果申请不下来,则转让不成功。


(2)商标转让的双方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自然人得有个体执照,不然无法申请。


(3)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商标转让有权自然消失。




6.建议转让公众从转让安全角度出发,我们建议做个公证,这样可以让转双方心里踏实。






云南滇晋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致力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研究,用专业将知识产权变为助力企业的利剑,保护当事人的智力成果,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接下来滇晋律所将继续为大家带来知识产权中关于商标权的相关法律知识介绍,希望大家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且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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