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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工商局处罚(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实施办法提出,自由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机关和处罚方行政管理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由法江西省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处罚理江西省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1000元以上1万元行政以下罚款;工商局情节严重的行政处,可裁量权以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行政停业整顿。


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工商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修正。继上海和甘肃后,江西是全国第机关三个就保护工商消费者合处罚法权益进行地方性修法并颁布行政管理实行政处施的省份。新修订关于的实施办法由原来的20条增加到76条工商局裁量权,较好地机关呼应了消费维权新要求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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