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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

1.政策: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W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W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心]希望大家永远用不上这个优惠


2.接着划重点[灵光一闪]


2.1、平时不能扣,只能在第二年的个税汇算清缴中扣除


2.2、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叠加享受,但不包括父母


2.3、看病要选择纳入医保结算体系的医院


2.4、啥叫大病?不看病种只看金额,最好感冒都去医院看,记得保存好发票等资料备查,可以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年度大病医疗费用汇总数据


2.5、怎么理解扣除限额呢,简单来说就是,个人负担超过1.5W的才能扣,最多扣8W


打个比方,如果个人实际负担1.2W则达不到扣除标准,如果个人实际负担10W,扣除1.5W后是8.5W,也只能按8W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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