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公司港澳两地车牌不能换车吗(粤澳两地车牌最新政策)

商号变更登记是指商事主体在存续期间,变更原登记商号之全部或一部分,而在登记主管机关履行的登记。为方便车主办理业务,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部分现有业务规定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告。符合下列条件的粤港澳两地车辆指标,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签订承诺书(式样附后)后办理相关业务。


一、发生产权转移的房产类指标办理变更商号业务


1.现房屋所有人的书面申请;


2.《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表》(原件);


3.现房产证或现不动产权登记证(登记人应为境外人士)(核原件收复印件);


4.现房产登记人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件,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最新政策外不能国居民护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5.《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吗通知书》(原件);


6.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汽车所有权登记凭证》及《登记折》(核原件收复印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8.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吗、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


二、发生过变更商号的指标办理换车业务


201换车3年以前发生过变更商号的粤港澳两地车辆指标,如提供的新商号的商业证明文件与变更后的商号相符,可以凭新商号的商业证明文件办理换车业务,具体办理需要的资料为:


1.《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表》(原件粤);


2.《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原件);


3.现商号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4.新车的车辆登记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新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6.旧车的《中华人民共换车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7.旧车出境的海关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8.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4张。


三、“失效牌证”办理换车业务


对无法办理换车业务的“失效牌证”,如其名称一致的内承公司上一年度(或港澳本年度)纳税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准予办理换车业务,商号名下多个指标的,税额累加不能。此类换车业务需公示一个月,无人提出异议后粤予以办理。具体办理需要的资料为:


1.《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表》(原件);


2.名称一致的内承单位上一年度的完税证明(需网上核查);


3.商号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4.内承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5.旧车出境的海关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6.新车的车辆登记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7.新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8.《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原件);


9.车辆角度为前方左侧45度、尺寸为88mm60mm的彩色照片4张。


四、无内承的指标增加内承业务


为公司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对以往未登记内承单位的指标,有内资企业自愿担任该指标内承,并出具承诺车牌书后予以增加内承,办理增加内承后不允许再更改,且同一企业不得担任3个以上不同商号公司的公司内承单位。具体办理需要的资料为:


1.《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申请表》(原件);


2.商号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3.商号的书面申请(原件);


4.同意担任港澳入出内地私家车内地承办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书面申请(原件两地);


5.同意担任港澳入出内地私家车内地承办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6.《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原件)。


注:对无内承单位又无法办理换车业务的“失效牌证”,可以参照上述第三点和第四点,同时办理增加内承和换车业务。


五、其他问题


(一)房产类指标办理延期、变更驾驶人业务,不再需要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文件;


(二)投资类新办港澳两地车业务不再需要提交企业纳税证明,提交符合额度、可通过税务网核对的完税凭证或电子税票即可。


变更商号车牌(或名称)登记需调交材料:


1.广东省口岸办批准文件(适用外省运输企业)或者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商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商户批准证书》。


2.商户登记文件


(1)商户为港澳台公司的。


属台港澳湾地区公司的,提交台两地湾地区商业登记证明文件。


(2)商户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澳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3)商户为自然人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最新政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士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中文翻译本原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