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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市场主体开展年报公告​


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9年度市场主体开展年报公告

安次辖区市场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凡2019年12月31日(含)前在河北省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官方网站报送公示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纸质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报送纸质年报。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企业报送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年报咨询电话:2110780

个体工商户报送时间:1月1日至12月31日(注:因疫情影响,延长至年底)。

个体年报咨询:

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日

来源:廊坊市安次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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