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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个体工商户必须知道的财税常识



”截至去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已达1.03亿户,约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3。这是一个历史性突破,迈上了1亿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

在我国,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最多,大部分集中在服务业,据调查显示,平均一个个体工商户可以就业2.68人,也就是说1亿的个体工商户,解决了2.68亿人的就业问题。

国家也在帮扶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积极完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那么,个体工商户有哪些税务常识呢?

【常识一】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要承担无限责任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常识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没有特殊限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常识三】个体工商户需要具备相应条件

个体工商户需要具有真实经济业务;具有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人员;具有证明业务发生的证据;具有真实的注册地址和真实的经营场所;有真实的资金流;签订了证明业务真实的合同或者协议;成立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对外销售有合理的定价。

【常识四】无法转让,不能对外投资

个体工商户无法转让,只能注销;也不能对外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常识四】部分个体工商户需要设置复式账

注册资金在20w以上的需要设置复式账;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的需要设置复式账。(从事货物生产和货物批发零售的,月销售额分别在60000元和80000元以上的需要设置复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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