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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0026#34;营改增\u0026#34;5月1日起全面推开 贵州19.12万户纳税人改缴增值税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程曦)4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5月1日起,贵州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将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全省将有19.12万户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什么是“营改增”?“营”即营业税,“增”即增值税。营改增,简单来说就是改革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行为,改革后缴纳增值税。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瑰介绍,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将彻底打通我省二三产业间和服务业内部的抵扣链条,有利于促进我省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企业直接减税,加上试点企业为下游企业提供可抵扣税额,服务业和制造业利润水平将因此得到提升,并有利于我省大数据战略的实现。

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还将消除重复征税对企业经营行为等方面的扭曲,形成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制度环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自主选择经营模式,增强企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同时,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生产要素可以更自由地流动,有利于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本次“营改增”在政策制定上做了充分考虑,从四个方面确保我省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一是本次“营改增”将所有纳税人5月1日后新增不动产包含的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对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而言都将是一项有力的减负举措;二是政策对四个行业原营业税优惠原则上都予以延续,对老合同和老项目都制定了可选择简易计税等过渡性措施,确保税负降低;三是增值税实行价税分离,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本身,与营业税相比,相同的营业额计税依据会降低;四是“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范围更广、更多,有利于纳税人减负。

四大行业计税方式抢先看

那么各个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具体情况又是如何?据龙晓耘介绍,建筑业方面,该行业原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虽征收率仍为3%,但因实行价外计税,相当于2.91%的营业税税负水平,同时计税时可以扣除工程分包价款,负担直接减轻;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企业,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但其购进用于抵扣的钢材、水泥、机器设备等大宗货物税率大多为17%,且其购进的不动产、劳务、日常办公等进项税也可以扣,有利于企业减轻税负。同时,政策还规定,对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老项目、清包工项目、甲供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虽征收率与原营业税税率同为3%,但因实行价外计税,直接减轻了企业税负。

销售不动产方面。销售不动产原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虽征收率仍为5%,但因实行价外计税,相当于4.7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且计税时可以扣除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时的价款。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对房地产老项目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税负直接降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适用11%的税率,但可以抵扣材料、设备、服务等大量的进项税额,且其销售额中允许扣减土地价款,一般情况税负也会降低,如果企业的房开项目是甲供材或清包工方式,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更大。

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方面。这两个行业情况大体差不多,原营业税税率大多为5%,营改增后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式,征收率为3%,纳税人税负直接下降了40%左右。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因增值税是价外征收,按营业税口径返算,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纳税人日常水电费及办公支出、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场地租赁、装修等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从而降低税负。

例如,某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含税)106万元,同期采购设备、材料等成本支出11.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1.7万元。在营业税制度下,纳税人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06×5%=5.3万元;在增值税制度下,纳税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06÷(1 6%)×6%-1.7=4.3万元。同样的收入水平,改革后增值税相比较营业税少负担税款1万元。

“当然,以上只能确保行业税负总体上只减不增,但由于企业税负还受到企业经营模式、财务核算、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也不能完全排除个别企业税负可能有所增加的情况存在。”龙晓耘说。

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6月份纳税申报期延长至6月27日

营改增后国税部门的管户激增,如何做好办税服务保障?龙晓耘表示,省国税局将简并和延长征期,让营改增纳税人平稳过渡。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由法定的6月15日延长至6月27日。

同时,优化办税业务,让营改增纳税人简便办税。在2016年3月1日起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基础上,自2016年5月1日起,对纳税信用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至7月期间不需要增值税发票认证,只需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实行发票过渡期最迟不超过8月31日

营改增后,如何保障纳税人的发票使用需求?龙晓耘表示,省国税局将实行发票过渡期。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2016年5月1日起,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代征税款的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余试点纳税人由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

此外,试点纳税人如有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需要的,可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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