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新闻里出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实是在非常让人痛心啊。不是不要以为单纯的帮对方开个发票不会犯罪,今天小空帮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那虚开发票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大抵有三种情况:
1 有购货方不需要发票,销货方就有可供开具的发票盈余,有抵扣需求的就可以购买。
2 有些优惠行业,如农产品收购等,免税或税额低,可开假发票给别人抵扣
3 现在注册企业简单,可以开完就跑路,自己不申报逃脱税款,别人取得失控发票
举个简单的例子:小王公司要采购一批货物,成本为120万元,而小王联系到一批走私货只要50万元,但是没有票。那怎么办,这时候小王的朋友老王说:“小王啊,我这边可以帮你开张票,只要30万就可以了怎么样呢?”机智的小王从老王公司那里以30万元的价格买了一张120万元的发票。那么剩下40万元采购款下落就是你懂的了。
各位需要注意的是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都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
虚开普票,刑事处罚如下:
1、情节不严重的,对企业处罚金。
2、情节较严重的,对其直接负责人员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对企业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企业处罚金。
虚开专票,刑事处罚如下:
1、虚开的税款数额不大的,对其直接负责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对企业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人员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企业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人员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对企业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交易前——知己知彼,防患未然
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交易前做必要的了解,通过对交易对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的考察,评估相应的风险。 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
2.交易中——银行划款,有迹可循
建议大家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对公交易,在这个过程中,可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
3.收票时——火眼金睛,识破风险
收到发票要仔细比对发票信息。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仔细比对相关信息。看税号、地址、银行信息、开具的产品规格、金额、数量、是否一致;对开票人和收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做核查,最后再通过发票查询平台核查等等手段。
小空强调一点,所有的虚开方法都有被发现的可能,随着总局对增值税发票系统的若干次升级管控,已经全面实现了以票控税了,所以被发现的可能性几近百分百,奉劝不管是想牟利还是想抵扣的,还是三思而为。
虚开增值税虽然可以得一时之利,但一旦被查后果严重。希望各位财会人也应提高警惕,严格把关,防止成为偷漏税款的“帮凶”,而每位经营者都能够杜绝侥幸心理,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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