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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备案 税收优惠备案查询 残疾人

操作要点


► 纳税人网厅提交税收优惠备案申请。


► 系统生成带有电子签章的PDF格式回执完成备案。


► 本事项全程由网厅后台自动处理,无需税务干部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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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提出申请


1.纳税人通过一证通等介质进入北京市网上税务局,通过“税收优惠”——“所得税相关事项”模块点击进入业务流程。






2.点击税收优惠备案事项,选择要备案的事项单击



提出申请日期已过年度汇算清缴期,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分“2018年度”和“2017及以前年度”两项,企业单击对应绿色按钮进入备案业务说明。



在业务办理流程界面点击“填表”,进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如图,将必填项(绿色空格)填写完整。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点击“保存”后,系统提示“是否保存本表?如选择保存,请在完整填写并保存本表后,到主界面向税务机关提交本条申请信息。”


确认填写资料真实完整后,选“是”。



若相关备案事项需上传附送资料,将表格填写完毕后保存,返回业务流程界面,会出现要求附送的资料名称。点击“添加附件”进入添加界面。目前系统支持500KB以内、绝大部分格式的图片,或2M以内、PDF格式的图片。



附件资料添加界面:根据提示上传附件,上传多个附件时单击附件后对应黄色文件夹依次上传。



附件上传完毕后,系统提示“上传附件成功”。


确定后点击“返回”,上传其他所需附件。


全部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方绿色关闭按钮。



附件资料全部上传完毕后,在所上传的文件前的前方小框中打钩,点击“提交申请”。



系统提示如下图:“当前操作将您的资料提交至税务优惠机关,请确认您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确认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后,点击绿色提交残疾人按钮。



系统确认提交后提示“已提交成功,耐心等待受理结果。也可绑定首页的二维码及时获取受理信息反馈。”



返回办理流程界面,点击“查询受理结果”可以看到“税务机关查询正在受理中”。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查询结果


纳税人再次进入北京市网上税务局,在右下方正在办理业务、已办理业务或相应备案模块中查询受理结果。当前状态显示为“已办结”,表明税务机关已对申请处理完毕。分别如下所示:



在所得税相关事项模块中查询受理结果,如下图所示: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撤回修改


撤回后该项业务返回至表格填写完成状态,等待重新提交申请。该状态下可点击填表修改要填写的内容。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申请,后续流程不变。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查询结果


若纳税人需要修改已向税务机关提交的数据,可在该业务受理完成后,查看受理结果页面,点击“撤回修改”按钮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撤回修改


点击“撤回修改”后出现提示“当前操作将撤回已向税务机关提交的申请及附送资料信息,如接收PDF回执也同时作废,请确认是否撤回!”



确认撤回点击“提交”按钮,不撤回点击关闭。



撤回后系统显示“撤回成功!如您需要再次办理本事项,可在我的业务事项中税收再次提交。”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查询结果


若无需撤回修备案改,则在业务办理流程界面点击“受理回执下载”,下载回执。



请保证电脑已安装可打开PDF格式文件的软件。点击“受理回执下载”后,系统出现如下提示,点击“打开”,下载回执。回执下载完毕则该业务办理完成。



回执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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