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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5119号(财税2015119号加计扣除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但对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折旧如何分摊?


例:公司有A、B车间,A车间里有两条生产线,生产出不同的半成品C、D然后再由B车间加工生产。因为A车间生产出的半成品也对外销售,所以要求分别计算半成品成本。A车间里的固定资产有车间行政用的,仓储用的,还有2条流水线上用的。


1.如果是生产用机械设备,折旧计入制造费用,月末与其他制造费用一样,在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之间分摊。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2.一般在月末,制造费用会按一定的标准分配到各产品成本中做: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借:生产成本:乙产品等:


贷:制造费用 ;


3.某产品单位成本=完工产品成本/完工产品数量;


4.生产机器的折旧费用就是这样分配到单位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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