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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子税务局缴纳社保流程(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社保缴费流程是怎样的)





前两期,我们介绍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用人单位【缴费登记核定篇】【参保人员管理篇】的主要功能和系统操作,这一期一起来了解用人单位如何申报与清缴社保费吧。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申报与清缴篇】


主要有哪些功能,系统应该如何操作吧。



一、社会保险费申报



(一)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操作,申报成功后产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据。




(二)在线申报社保费操作步骤


1.申报社会保险费(实时申报)


步骤:


(1)点击菜单【社会保险费申报】模块功能,进入社会保险费申报界面;如果本月未进行申报,申报次数显示为0;





(2)点击【申报预览】,系统展示当月待申报数据在“本次申报信息”列表中;





(3)点击【预览明细】,弹出“待申报信息”窗口,查看本次申报人员的明细信息;



待申报明细信息窗口,点击【导出】可将待申报信息导出本地;





(4)确认本次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是】,系统校验【本次申报信息】的待申报人员信息;





(5)如果申报人员中有超龄人员,系统会弹出超龄人员的提示窗口;点击【下载超龄人员名单】将超龄人员信息下载到本地;点击【确定】则继续提交本次申报人员信息;点击【取消】则不提交本次申报人员信息,关闭提示窗口;




注:如果本次申报不包含有超龄人员,则不会弹出超龄人员的提示窗口;





(6)提交本次申报后,系统弹出“本次申报成功”窗口,显示单位信息、应缴费金额和签约的银行账号信息;





(7)点击【立即扣款】弹出“扣款”窗口,选择不同的缴款方式进行缴款;点击【关闭】则关闭当前窗口;




2.申报社会保险费(异步申报)


步骤:


(1)点击菜单【社会保险费申报】模块功能,进入社会保险费申报界面;如果本月未进行申报,申报次数显示为0;





(2)点击【申报提交】,系统弹出提示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3)可在已申报信息列表中点击【查看汇总】,弹出“申报汇总”窗口,查看本次申报汇总信息;





申报汇总窗口,点击【打印】可打印申报汇总信息导出本地;




注:异步申报企业,申报成功之后,可去到【社保费清缴】功能查询清缴当月社保费;







二、社会保险费作废申报



(一)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发现已申报的数据有误,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对已申报的数据进行作废。


电子税务局的作废申报功能,只支持作废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的申报记录。




(二)在线作废本月申报社保费


操作步骤


(1)点击菜单【社会保险费作废申报】模块功能,进入社会保险费作废申报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单位本月已申报社保费的记录信息(显示在【已申报信息】);


注:若本月有多次申报,则会显示多条申报记录信息;







(2)【已申报信息】对需要作废的申报记录,点击【查看汇总】,弹出申报汇总页面,可选择打印申报汇总表。






(3)【已申报信息】对需要作废的申报记录,点击【查看明细】,弹出申报明细页面,可点击【导出】按钮导出申报明细表查看明细。






(4)【已申报信息】对需要作废的申报记录,点击【作废】,弹出“确认提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系统校验申报记录信息,若校验成功,返回提示:“作废成功。”;若校验不成功,则返回提示;





(5)作废成功,在【已申报信息】不展示已作废的申报记录。








三、清缴社保费



(一)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清缴社保费欠费。操作人员可根据费款所属期、申报日期及托收单号查询社保费欠费信息,查看申报汇总信息和申报明细信息,并进行缴款操作。


(二)清缴社保费操作步骤




(1)点击菜单【清缴社保费】模块功能,进入清缴社保费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单位当前费款所属期的社保费欠费信息(显示在查询结果列表);





(2)在【查询条件】中,单位可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根据条件查询相应的社保费欠费信息;




注:“费款所属期”和“申报日期”起止和终止日期不可超过6个月;





(3)勾选需要清缴的社保费欠费信息,点击【缴款】弹出“缴款”窗口,选择不同的缴款方式进行缴款;(有效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账号显示在“缴款”窗口);




注:可单独勾选需要清缴的险种;





点击【三方协议缴款】弹出“三方协议缴款”窗口,确认扣款的银行账号和缴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扣款】按钮,系统根据签约银行账号自行扣款;





点击【银联缴款】转到“银联缴款”页面,确认缴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按钮,系统根据银联账号信息进行扣款;





点击【聚合支付缴款】弹出“二维码缴款”页面,确认缴款信息无误后,使用建行的龙支付【扫一扫】二维码支付,或者使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支付,或者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支付;





点击【微信缴款】弹出“二维码缴款”页面,确认缴款信息无误后,使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支付;





点击【支付宝缴款】弹出“二维码缴款”页面,确认缴款信息无误后,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支付。








四、申报缴款情况查询



(一)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查询当前选择的单位社保号下对应的历史社保申报缴款数据,包括申报汇总数据、申报明细数据和缴款情况。




(二)申报缴款情况查询操作步骤


(1)点击菜单【申报缴款情况查询】模块功能,进入申报缴款情况查询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展示本单位当月的申报缴款情况,提供“申报汇总表”、“申报明细表”、“缴款情况”的入口;





(2)选择“费款所属期”的起始年月与终止年月(注: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看该时期内本单位的申报缴款情况;





(3)点击【查询结果打印】按钮,即可跳转至当前查询结果的打印预览界面。在打印预览界面中,点击【打印】按钮即可调用打印机进行打印;点击【关闭】按钮即关闭打印预览界面,回到上一页即申报缴款情况查询主界面。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审核: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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