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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额法确认收入举例(什么情况下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陈版主答疑-2022.01.23


今日话题数:33


目录


1、关于权益法转成本法、无所有权份额变动的问题


2、处置控股子公司股权,前期增资的资本公积结转至投资收益?


3、新租赁准则的简化处理


4、关于合同履约成本的问题


5、处置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合并抵消产生的投资收益,在非经中是否计算所得税费用?


6、请教陈版主《关于新收入准则(充电桩运营收入确认)》


7、关于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8、商誉减值—资产组价值


9、求助陈老师关于补缴增值税及附加账务处理


10、供应商指定客户范围时,企业是否属于代理人


11、受限资产的可变现净值问题


12、陈老师:关于在建工程转存货的问题


13、求助陈版主,研发试制产品的会计处理


14、子公司出售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往来处理


15、在建工程预付款报表列示


16、关于试用合同确认收入的问题


17、租赁准则


18、新租赁准则保证金


19、新租赁准则,未确认融资费用时点确认问题


20、新租赁准则,如何判断承租人是否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判断


21、合同履约成本期末有余额吗?


22、增资扩股


23、生产线核心部分改扩建,其他组成部分的固定资产是否要停止计提折旧


24、特殊编制基础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请教陈版: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可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26、请教陈版,租赁期维护费是否适用新租赁准则?


27、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28、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


29、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相关问题


30、关于研发样机销售会计处理问题,关于15号文的应用


31、控股子公司由100%变为9.8%,在母公司合并报表时,合并抵消怎么处理


32、请教陈版


33、受让关联方债权账务处理问题


1、关于权益法转成本法、无所有权份额变动的问题


提问人:查顺


A公司持有B公司46%的股权,2020年按照权益法进行了账务处理,并在A公司单体报表中按比例确认了损益调整。


确认后为:A公司对B公司长投-初始成本100万,长投-损益调整-15万


(A、B均未非上市公司)


情况1:2020年成立B公司的时候,公司章程里面就约定了,由A公司实际控制B公司,虽然持股比例未达到控股,但是可对B公司的相关活动具有实质性的决定权。2021年发现这一点后,决定应该用成本法核算。


问题1:按照情况1的条件来看,2020年就应该按照成本法核算,但是却按照了权益法,这是属于前期差错?还是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站在2021年年底,应该如何调整呢?


情况2:2020年按照权益法核算是正确的,但是在2021年,通过变更公司章程,直接约定A公司控制B公司。


问题2:在情况2的条件下,是否直接按照权益法转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可,如果是的话,由于B公司是非上市公司,那么成本法下,A对B公司的长投成本是75万嘛?还是其他的呢?


请陈版及各位大佬不吝赐教!!!!


回答人:chenyiwei


1、按照情况1的条件来看,2020年就应该按照成本法核算,但是却按照了权益法,这属于前期差错。


2、在情况2的条件下,直接按照权益法转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可。按权益法核算到取得控制权之日,以该日的权益法下长投账面价值转为成本法下的成本基础。


2、处置控股子公司股权,前期增资的资本公积结转至投资收益?


提问人:bearsissi


各位老师好!我想请教关于处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①控股子公司初期100%持股,中期员工增资、其他股东明股实债等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资本公积溢价增加(增加140 )因为稀释股权,合并抵消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 35


贷:少数股东权益 35


合并抵消后,资本公积余额为105=140-35


②现打算处置该控股子公司,资本公积溢价产生的140,已经没有了,那合并抵消产生的35如何处理?


③现在外部审计的做法是,合并抵消分录——将合并抵消后的余额105(140-35),结转至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 105


贷:投资收益 105


如此操作的逻辑是什么?


求老师指点迷津。谢谢老师了


回答人:chenyiwei


这部分历史上因持股比例变动导致的资本公积是权益性交易形成的,后续应一直在合并报表层面体现为资本公积,不能转入损益。你说的外部审计的处理是错误的。


3、新租赁准则的简化处理


提问人:安好


请教陈版,如果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是都只是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会计报表并没有实际影响,这时候附注的会计政策变更部分是否可以表述为未产生影响?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可以这样理解。这时候附注的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可以表述为未产生影响。


4、关于合同履约成本的问题


提问人:yjhly2011


各位好,2021年注会教材364页:合同履约成本


企业为履行合同可能会发生各种成本,企业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应当对这些成本进行分析,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规范范围的,应当按照相关章节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其他章节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一是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的合同直接相关;二是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或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三是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相关例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其信息中心提供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5年。在向乙公司提供服务之前,甲公司设计并搭建了一个信息技术平台供其内部使用,该信息技术平台由相关的硬件和软件组成。甲公司需要提供设计方案,将该信息技术平台与乙公司现有的信息系统对接,并进行相关测试。该平台并不会转让给乙公司,但是将用于向乙公司提供服务。甲公司为该平台的设计、购买硬件和软件以及信息中心的测试发生了成本。除此之外,甲公司专门指派两名员工,负责向乙公司提供服务。本例中,甲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上述成本中,购买硬件和软件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设计服务成本和信息中心的测试成本不属于其他章节的规范范围,但是这些成本与履行该合同直接相关,并且增加了甲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即提供管理服务)的资源,如果甲公司预期该成本可通过未来提供服务收取的对价收回,则甲公司应当将这些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甲公司向两名负责该项目的员工支付的工资费用,虽然与向乙公司提供服务有关,但是由于其并未增加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因此,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问题:甲公司向两名负责该项目的员工支付的工资费用,个人理解是可直接归属于该合同的成本的,因为可明确区分,是否也可以理解为因为该业务增加了人员的支出,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如果判断“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仅是购物实物资产吗?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甲公司向两名负责该项目的员工支付的工资费用,仅仅是为了获取该等员工在当期提供的服务,后续为了获取服务还需支付后续期间的工资薪金。且在该等员工系提供常规、重复性服务的情况下,本期的服务不会增加未来期间用于履约的资源。所以这些工资费用不满足资本化的条件。


提问人:yjhly2011


谢谢陈版主的回复,按照您的解析,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合同履约成本一般不会包括企业所属员工的职工薪酬,因为员工与企业有合同,即企业无业务发生,也须支付工资等。根据例题,如果企业支付专门指派的这两名员工的工资中包括绩效工资或提成(根据服务该客户得出),是否要将其中的绩效工资或提成核算进合同取得成本中,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合同履约成本当然包含人工成本支出。“合同履约成本一般不会包括企业所属员工的职工薪酬”的理解是不恰当的。合同履约成本不仅仅是增量成本。


5、处置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合并抵消产生的投资收益,在非经中是否计算所得税费用?


提问人:bearsissi


各位老师好,请教一个问题。


①我公司处置控股子公司股权,合并抵消层面产生投资收益100。在计算非经常损益时,该投资收益作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但是否需要考虑此项投资收益的所得税费用和少数股权损益。


②若考虑所得税费用,是在什么场景下,有什么准则依据?


求老师指点!


回答人:chenyiwei


合并报表层面需考虑处置公司损益的所得税影响。其金额以个别报表层面依据处置价款减去原投资成本确定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确定。如果前期就在该子公司的持股期间累计净利润或其他权益变动额中所享有的份额确认过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则在处置时点将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予以转回处理,转回的影响也是计入处置当期损益,并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6、请教陈版主《关于新收入准则(充电桩运营收入确认)》


提问人:快乐过生活


陈版主,您好:


想请教下,汽车充电桩运营收入确认,充电桩运营收入分为


电费(按照国家统一电价) 充电服务费(一般为电费的50%)


问题一:请问上述是按照电费 服务费全部计入收入,还是只是将服务费计入收入?


问题二:如果只是将服务费计入收入,那如果大量采购电费中有20%折扣,这部分折扣可以计入收入吗?


谢谢!


盼回复!


回答人:chenyiwei


1、鉴于无法选择供电服务商,也无法谈判确定外购电价格,故建议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2、在净额法下,供电服务商给予的价格折扣可以确认为收入。(如按总额法,则只能冲减成本。)


7、关于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城池/营垒


背景:企业发布了一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员工若干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员工缴纳认股款。随后分两期解锁。企业实际账务处理如下:1、授予日收到员工确认的认股款,确认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2、等待期内,分期摊销股份支付费用,确认成本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解锁日,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将无需回购的库存股与对应的其他应付款予以冲销。


请问企业第3步,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这里的处理依据是什么?收到认股款时候已经确认过一次股本溢价,这里将各期费用再次转入股本溢价,会不会多转?希望能得到大佬的解惑。


回答人:chenyiwei


不会出现重复情况。站在激励对象角度,其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总额=认缴出资款 等待期内确认的累计股份支付费用。在授予日确认的股本溢价仅针对认缴出资款。所以将对应于等待期内累计股份支付费用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并不会存在重复问题。


8、商誉减值—资产组价值


提问人:LAYSHR


请教各位:公司本期因为收购一家子公司产生了商誉,现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产生了疑问: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经营性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评估增值的资产连续计算的金额-付息负债价值 完全商誉?这个逻辑是否正确


回答人:chenyiwei


应考虑以下问题:


1、资产组的划分是否准确。公司不等于资产组。


2、资产组账面价值应加回而不是减去附息负债的价值。


3、“经营性净资产”应为“可辨认净资产”。同时需注意:如果将营运资金(净流动资产)纳入资产组账面价值,则后续测算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时也要将净流动资产变动的影响纳入考虑,保持口径一致性。


9、求助陈老师关于补缴增值税及附加账务处理


提问人:胡小莫儿


某公司因副产品销售价格偏低,又无正当理由,被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要求补缴当年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及附加、资源税、印花税等。公司账务处理第一种方案为将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支出,其他税金计入税金及附加;第二种方案是将增值税冲减当年收入,其他税金计入税金及附加。请问哪种方案更恰当?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建议采用方案二(将增值税冲减当年收入)。


10、供应商指定客户范围时,企业是否属于代理人


提问人:13757187143


问题背景甲公司为国际知名数据公司A在中国大陆的技术总代理商(以下简称“总代”),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有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约定,从A公司购进的货物,甲公司必须卖给A公司的二级代理商(以下简称“二代”)。同时,二代仅可从甲公司拿货。A公司每月给甲公司更新二代名单。但随着国内“去IOE”运动的展开,2021年,A公司在中国大陆的二代仅有7家。甲公司业务团队均有A公司多年任职经验,是中国大陆唯一可以提供A公司的产品定制化方案的公司(A公司不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方案,二代则没有提供定制化方案的技术与经验),同时,A公司在中国大陆继续销售通用型产品。用户通常更喜欢有定制化方案的A公司产品,但价格过于昂贵时,用户会选择购买通用型A公司产品,或其他国产替代产品。甲公司综合毛利10%以上。A公司为国际知名数据公司,成为A公司的二代有一定门槛限制。


对于影响甲公司收入总/净额法核算的几个条件说明如下:


(1)甲公司购买的存货具有用途限制,仅可卖给7家二代。且成为二代具有实际门槛,甲公司没有让任意一家公司成为二代的能力。甲公司主导产品使用的能力存在较大限制。(2)甲公司与A公司、二代未签订三方协议,甲公司与上下游单独谈判、单独签订合同,独立承担合同违约、质量瑕疵等责任。甲公司承担向二代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3)甲公司对A公司的通用型产品存在战略性备货行为,该货物不可退还给A公司。甲公司实际承担了存货风险。(4)甲公司与A公司、二代独立谈判、独立签订合同,同时提供定制化方案,A公司未对甲公司的定价政策做出限制,甲公司实际拥有自主定价权。(5)甲公司与A公司、二代独立独立签订合同,独立收付款。甲公司实际承担源自客户的信用风险。


**问题:**对上述业务,甲公司应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如净额法核算,对甲公司战略性备货的“存货”应调整到何科目?


回答人:chenyiwei


总体上按净额法的可能性更大(除了少部分“囤货”的通用产品之外,但以甲公司对这些囤积的货品有自主销售权为前提)。


11、受限资产的可变现净值问题


提问人:shichengqi


请教陈版主,A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于某年拿到行政审批申请后,购买了一批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作为存货,以此加工作为药材进行销售,后因政策原因被查封。现考虑该批野生保护动物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


(1)如果12个月内,公司预计可以重新拿到行政审批且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考虑按照市场价值或销售合同确定售价;


(2)如果12个月内,公司预计无法拿到行政审批,则根据“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等”,由于该批存货短期内无法销售,无法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考虑该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以上判断是否合适。谢谢陈版主。


回答人:chenyiwei


一般可以考虑这样处理。基于谨慎考虑,多数可能性是按(2)处理。


12、陈老师:关于在建工程转存货的问题


提问人:qiufeng12345


某公司2016年新建一台大型设备,经历了3年建设和研发,于2019年测试仍未达到预定的技术标准,设备建设成本1.8亿元,由于未来该设备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2020年计提减值准备8000万元。2021年11月,公司将上述设备拆除,变为一堆零件状态。


问题:


公司将在建工程净值转为存货,并于2021年12月将部分零件出售,出售价格2000万元,剩余部分零件作为废品处理。公司的账务处理确认营业收入2000万元,同时结转成本1亿元,请问陈老师,企业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不恰当,应对该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后的账面价值与处置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不应将其残值转入存货,处置时也不应确认收入、成本。


13、求助陈版主,研发试制产品的会计处理


提问人:无名氏666


陈版主:


您好!


客户研发一款新产品,新产品研发成功要经过产品性状检测和试验检测两步,客户专门采购了一批原材料,在2021年的12月用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在整个12月只生产本次试制的产品)试制了一批产品,为达到设计性状,需要不断调整材料配比和生产工艺,该次生产大概有1/3的产品不合格,剩余2/3未来将全部用于试验检测,不会对外销售。客户将该批原材料和该条生产线12月的人工、折旧全部在当月计入了研发费用,试制产品实物做账外备查处理,客户的理由是相关原材料已经在研发符合设计性状产品的时候消耗掉了,相关产品未来会全部用于实验检测,不会对外销售,不符合存货的定义。我们经过思考后,基本认同企业的处理方法,麻烦陈版主帮忙参详一下,这么处理是否合适。


回答人:chenyiwei


基本赞同主帖中客户和项目组的理解。


14、子公司出售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往来处理


提问人:JiangGUAN77


请教陈版主,母公司将子公司出售给第三方,受让方不承担转让之前的债权债务,子公司转让之前母公司还对其有700万的其他应收款且未计提减值准备,请问母公司单体对这700万的债权要怎么做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母公司单体层面无需账务处理,继续保持该项其他应收款即可。


15、在建工程预付款报表列示


提问人:zhongruifan


A公司2021年预付施工方在建厂房工程款3000万元,目前账上在预付账款核算,这部分预付在建工程款在报表上是否一定要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与是否在2022年转为在建工程无关?有什么准则依据?


回答人:chenyiwei


是。在建工程预付款应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请参考:《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5-1-3(为购建非流动资产而预付的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报)”。


16、关于试用合同确认收入的问题


提问人:xh2003


请教陈版:


A公司是从事定制软件 硬件解决方案服务,与客户签订的是试用合同:


1、合同主要条款为:


(1)A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项目,将产品上线,产品上线后客户组织验收,该验收为初验,主要是功能这些是否满足客户需求;


(2)初验完成后,进入约定的试运行期;


(3)试运行期结束,客户组织终验,如果验收不合格,A公司需要负责自行拆除产品;如果验收合格,则按照试用合同约定的价款签订正式合同。


2、存在的情况


(1)A公司客户一般为国企,签订合同前需要通过招投标程序,从以前的情况看,终验后都是可以签订正式合同的,这引申出招投标程序可能存在瑕疵;


(2)客户会根据自身付款安排等,安排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即终验后可能不会立即签订合同;


3、求助问题


试运行结束后,在取得客户的终验报告时,是否可以确认收入?


回答人:chenyiwei


这首先要考虑在试运行结束并确认功能符合用户需求时,是否已经成立符合新收入准则第五条要求的“合同”。根据主帖所述信息,建议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根据以往历史经验、本次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是否为成熟产品等因素,考虑在试运行结束后至终验期间,是否还可能需要对已交付的产品进行重大修补,即已初验通过的产品无需重大修改是否即可通过终验;


2、终验通过后,最终签订合同和收到货款的可能性,以及预计时间(如果延迟较长,需考虑资金时间价值损失问题)。


17、租赁准则


提问人:xqkjs


我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准则》,2021年7月租赁经营场所用于餐饮经营,场所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10万元,但是未取得租赁发票。是否可以按照《租赁准则》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回答人:chenyiwei


会计处理并不以发票为唯一依据。关键是看有无其他替代证据证明该交易的真实性,以及该交易是否符合新租赁准则规定的租赁定义和确认条件(在一段时间内转移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控制权)。


18、新租赁准则保证金


提问人:zl10552303


陈版您好,2021年按新租赁准则保证金计入长期应收款,而2020年列示在其他应收款,这种披露是否有问题,一简单测算,2021年形成的未确认融资收益为2万元,分3年摊销,是否可以简化处理,仍均列示到其他应收款,IPO中是否会有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租赁期超过一年,且在期满后才能收回保证金(或者冲抵最后几期租金),则前期列报为其他应收款也是不恰当的,应作为前期差错予以更正。存出保证金的列报并不是租赁准则规范的范畴,而是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和财务报表列报准则。


19、新租赁准则,未确认融资费用时点确认问题


提问人:Bertrayal


请问陈版主,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支付不是在期末,而是在期初或者期中,比如1月1日或者1月19日支付租金,请问在资产负债表日,未确认融资费用是在支付租金时确认,还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权责发生制按占用天数的比例进行分摊呢??欢迎各位大佬指教和讨论


回答人:chenyiwei


理论上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权责发生制按占用天数的比例进行分摊。实务中可以考虑基于重要性原则能否接受简化处理。


20、新租赁准则,如何判断承租人是否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判断


提问人:yuanmohai


请教各位老师:


根据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只能按办公用途使用,不得转租、分组、移作他用或变更用途;


有这一条款,是不是可以判断承租人没有权利主导资产的使用,而不适用新租赁准则


回答人:chenyiwei


通常理解,“承租人只能按办公用途使用,不得转租、分组、移作他用或变更用途”只是一种保护性条款,不会影响承租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租入房屋使用的主导权,因此不影响新租赁准则对此类交易的适用性。


21、合同履约成本期末有余额吗?


提问人:yangjiegeng


陈老师,您好


有几个问题向您请教下,多谢{:1_388:}


1、A公司是做工程的,有工程施工资质,承做一项目,发生的成本投入在【合同履约成本】核算,到12月31日,总投入100万,业主只同意确认50万的工程量,12月31日的合同履约成本余额50万,在【存货】列报吗?


如果是投入法,合同履约成本不会有余额,如果是产出法会有余额,对吗?


2、B公司是城投公司,做政府代建项目的,发生的成本投入可以在【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核算吗?有部分成本投入但未确认收入,继续放在【合同履约成本】,还是转到【合同资产】呢?


回答人:chenyiwei


1、业主确认50万元的工作量,一般是涉及结算问题,不能据此认定履约进度和收入确认进度。通常理解(特别是在使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的情况下),应依据累计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据此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相关资产能否在期末作为存货列报,需看其是否满足新收入准则第二十六条所列各项条件,尤其是其中的(二)。一般情况下是不满足递延并列报为存货的条件的,更多可能性是列报为合同资产。


2、城投公司首先要关注其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如果是代理人,则发生的合同成本应通过往来核算,不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


22、增资扩股


提问人:haikuotiangaohe


甲公司在增资扩股前注册资本为200万元,2021年A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增资600万元实现对甲公司的控制,其中234.78万元计入实收资本,365.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请问A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时应如何对甲公司进行合并,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企业合并,对甲公司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6-12月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是否正确?在增资扩股前,A公司和甲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增资扩股时,没有对甲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但是对净资产有估值,这里是否涉及商誉问题?


回答人:chenyiwei


1、如果A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取得对甲公司的控制权是在2021年6月,则纳入A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时间为6~12月。即如主帖所述的“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企业合并,对甲公司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6-12月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


2、为了编制合并报表,A公司需以购买日为基准日,对甲公司进行以“购买对价分摊”(PPA)为目的的评估,以确定各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特别要识别和恰当计量甲公司自身未入账的可辨认无形资产(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一条),以确保在合并报表中恰当对商誉进行初始计量,以及保证合并报表层面折旧、摊销成本的完整性,恰当计量甲公司的盈利能力。


提问人:haikuotiangaohe


甲公司在增资扩股前注册资本为200万元,2021年A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增资600万元实现对甲公司的控制,其中234.78万元计入实收资本,365.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请问A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时应如何对甲公司进行合并,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企业合并,是否正确?在增资扩股前,A公司和甲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增资扩股时,没有对甲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但是对净资产有估值,这里是否涉及商誉问题?另外标的企业于2021年5月31日办妥工商变更手续,但是增资款项分别于2021年6月缴纳100万元,2021年8年缴纳300万元,2021年11月缴纳200万元,请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准日时哪天?


回答人:chenyiwei


由于是采用增资扩股方式取得控制权,因此增资款的实缴对于购买日的确定相对较为重要。如果被投资企业的章程和股东协议对实缴出资比例与认缴出资比例不一致期间的收益分享、亏损分担问题作出约定,则建议在实缴出资比例超过50%之前不认定取得控制权。


23、生产线核心部分改扩建,其他组成部分的固定资产是否要停止计提折旧


提问人:三毛113


紧急求助陈版,审计组在审计一家化工类企业,该公司账上对生产线的核算为多个固定资产组成,年度内公司对其中一条生产线的核心部分资产进行了拆除更换,其中生产线整体原值为3000万元,拆除部分原值为1000万元,截止年底,在建中更新的资产减值为1000万元,仍未完工,该拆除安装过程预计工期为7-8个月。由于整条生产线只有在更换设备完成后才能进行生产故在此过程中生产线其他组成部分的固定资产处于停产状态,请问停产部分的固定资产在此期间是否需要继续计提折旧,如果计提是否仍计入到生产成本中。非常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在此过程中生产线其他组成部分的固定资产处于停产状态,但无需进行改扩建,故属于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应继续计提折旧,停产期间的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24、特殊编制基础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提问人:wtbcpa1


请教陈版:


案例背景:A公司在2018年6月设立B公司,并于2018年10月将C公司划转给B公司,C公司系2000年由A公司设立成立。B公司合并C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目前,基于发债目的,需要出具2017-2019三年期报告,这个报告是属于特殊编制基础财务报表还是正常的符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准则规定的报告?报告的正文和附注编制基础应当如何写?


理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33号应用指南中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视同合并后形成的企业集团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视同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而不是从合并日开始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个人观点:准则中说的“视同合并后形成的企业集团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以上案例中C公司2000年开始就由A控制,B公司则是自2018年6月成立日起由A控制,那么由于B公司于2018年6月新成立,其合并报表也应当自其成立日开始编制,虽然B公司取得C公司控制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但在B公司的法定报表中,只能将B公司成立日起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因此该三年期财务报表整体上属于特殊编制基础财务报表,即现在为了发债目的,要求完整体现申报期内(包括发债主体成立日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因此这是基于特殊目的编制的模拟汇总合并财务报表。相应的审计报告正文第一段应当突出后附的财务报表是按照附注二中所描述的特殊编制基础编制的。


但是,在企业合并准则实施问答中提到:


** 1、问:某集团公司新设一家子公司,将现有其他子公司或业务注入该新设公司,假定在新设公司层面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设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如果该新设公司的成立日晚于被注入的其他子公司或业务的成立日,该新设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日应为新设公司成立日还是应追溯至成立日之前?(2021年第5期(总第6期),2021年11月2日)**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等有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方就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调整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止期间及比较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因此,**该新设公司应当追溯至自比较期最早期初开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即使比较期最早期初早于该新设公司的成立日,**但应不早于被注入的其他子公司或业务处于最终控制方控制的时点。该新设公司的个别报表期初日为其成立日。


按照以上实施问答的说法,B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日应为追溯至成立日之前,即B公司编制2017-2019年财务报表时将C公司自2017年1月1日就纳入合并是符合准则中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要求的,也即本报告属于正常的符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准则规定的报告,那么在审计报告正文中也是按普通的报告模板进行表述即可,是这样理解吗?


问题:在本案例中,对“视同合并后形成的企业集团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这个“开始实施控制时”到底是2018年6月还是2000年,这个报告到底应该如何出具?


回答人:chenyiwei


按照实施问答规定,似乎应当是“B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日应为追溯至成立日之前,即B公司编制2017-2019年财务报表时将C公司自2017年1月1日就纳入合并是符合准则中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要求的,也即本报告属于正常的符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准则规定的报告,那么在审计报告正文中也是按普通的报告模板进行表述即可”。即“开始实施控制时”是指C公司的成立日,即2000年。


25、请教陈版: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可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提问人:5566


陈版:公司2018年清产核资,申报的一些应收款损失,国资委认为依据不够充分未批准核销,要求计提坏账准备,但公司一直未计提,现在国资要求必须计提,公司准备于2022年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可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如果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则意味着这属于重大前期差错,故对前期报表予以追溯重述。建议考虑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如果确定以前年度已发生减值而未计提坏账准备,则属于前期差错。


26、请教陈版,租赁期维护费是否适用新租赁准则?


提问人:JHeung


A公司向园区租入厂房,分别签订租赁合同与租期维护费合同,合同期限均为5年,合同分别约定租赁费为100万/年、租期维护费为200万/年,并分别开票;园区实际向A公司提供的租期维护业务较少。请教陈版,在该种情况下,租赁维护费是否应适用新租赁准则?


回答人:chenyiwei


这种情况应首先考虑将这两个合同合并为一个“租赁 服务”合同,然后将合同总价300万元/年按照租赁和服务两者的单独售价比例在这两者之间分拆,合理确定两部分各自的合同价格。对分配到租赁部分的合同价格,适用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分配到服务部分的合同价格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27、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提问人:rita_1990


求教陈版主!!!母公司A通过增资和收购MI取得公司B的100%的股权,B主要从事研发工作。公司A的长投成本主要是收购B时三款在研产品专利的评估增值。后续期间,公司B的研发均费用化,其中两款在研产品由于市场情况不明终止研发,第三款产品将收购时的专利0对价转让给A。截至年末,A账面长投账面价值为7亿元,B账面净资产约2000万(B公司账面除了现金和其他应收款外,无其他资产)。求教陈版主:(1) 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对B进行减值?(2) 由于B主要为A进行研发,虽然产品研发现在的工作已经基本停止了,但是相应的成果也是交付A的(A层面基于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研发),是否可以认为从子公司无偿划入资产,冲减对子公司的长投?


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站在母公司A的层面而言,该交易的实质相当于购入三项在研项目,并在购入后继续投入研发。在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效果应类似于《中审众环研究2020》之“问题1-2-6(外购研发中项目以及后续研发支出的处理)”所述应达到的处理效果。鉴于购入时的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来源于三个研发中项目,故B公司很可能并不构成“业务”(如果同时取得B的研发团队,则可能构成业务)。


就A个别报表层面对长投而言,长投减值考虑应将三个研发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考虑。虽然后续2个项目终止,但如果由A收回的一个项目的可收回金额较高,足以弥补另两个项目终止的损失,则A收回项目时冲减对B的长投成本(可能冲减为零),


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由于三个项目互相独立,故在决定终止其中两个项目的研发时,应对其相关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另一个研发项目由B转给A属于资产的内部转移,在合并报表层面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


28、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


提问人:wtbcpa


请教陈版: ** 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


**问:某公司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该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是一家保险公司,且符合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条件,在采用权益法对其进行会计处理时,该公司是否应统一保险公司的会计政策?答:根据《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20号),企业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统一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会计政策。发生以下情形的,企业可以不进行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1)企业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但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2)企业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但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企业可以对每个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单独选择是否进行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因此,该公司在采用权益法对保险公司进行会计处理时,既可以选择统一保险公司的会计政策,即对金融工具相关交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也可以选择不统一保险公司的会计政策。企业可以对每个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单独选择是否进行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


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1、问:某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该企业的子公司是一家保险公司,且符合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条件,该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是否应统一保险公司的会计政策?(2021年第1期(总第2期),2021年3月2日)**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号)第二十七条,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因此,该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统一保险公司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政策。 问题:当保险公司作为联营企业时可以选择统一会计政策或不统一,当保险公司为子公司时,必须统一会计政策,这个政策规定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回答人:chenyiwei


我理解这主要是基于实务操作的便利性和可行性考虑。当保险公司作为子公司时,母公司对其控制力较强,理论上可以获得统一会计政策所需的基础数据,因而统一会计政策较为可行。而且金融企业财务结构的特点是资产负债率远高于非金融企业,即高资产、高负债,而净资产相对较小,这也就意味着当把保险等金融类子公司纳入合并时,对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有重大影响。基于这些因素,在合并报表层面有必要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政策。


但如果保险公司仅仅是联营企业,则一方面由于对联营企业仅有重大影响,未必会配合提供准则转换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另一方面权益法核算仅确认在被投资方的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中所占份额,而不是将其资产负债全部并入,故对报表结构影响较小,基于重要性原则,也更容易接受简化处理。


29、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相关问题


提问人:业精于勤@荒于嬉


陈版主,请教如下问题:


1、金融资产终止确认,账面价值与收到款项之间的差异,是不是均应该加入,投资收益科目


2、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保理,账面价值与收到款项之间的差异,如何处理;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相关差额是计入财务费用还是投资收益,如何区别。


3、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贴现息作为,短期借款-利息调整吗,如果复核终止确认条件,计入财务费用?和第一条问题是否冲突


万分感谢!


回答人:chenyiwei


1、不一定,例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终止确认差额就是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2、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则收到的款项确认为短期借款(或其他流动负债),同时原金融资产继续确认。


3、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贴现息作为,短期借款-利息调整。如果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则差额列入投资收益。


30、关于研发样机销售会计处理问题,关于15号文的应用


提问人:huangmobaihe


请教陈老师:A公司属于半导体装备行业,自主研发设备是边研发边制造,在研发过程中形成部分研发样机可对外实现销售(一般销售期间与研发期间不在同一年)。由于研发样机销售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研发样机领料、人工成本及间接费用计入研发费用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征求意见稿)企业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对外销售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研发支出。适用该文后,公司应当在研发样机最终验收实现销售时确认收入,同时按照研发样机应归集的设备成本,并冲减当期研发费用。但是如果销售期间与研发期间不在同一年,那么就会出现只有收入,没有成本的情况。**问题:**当研发样机相关成本已经计入研发费用,而在下一年度对研发样机进行了销售,如果适用15号文,就会出现只有收入,没有成本的情况,请问针对这种跨期销售样机的应当如何处理?**解决方案:**方案1:由于研发样机销售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计入存货不满足存货定义(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在产品等),项目组拟将研发样机计入其他流动或非流动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因为其销售虽然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但是样机不卖进行拆解的部件可以运用于其他测试件或生产上,是可以节省其他研发的投入或减少生产成本的。以后年度样机销售后,则可以对应结转成本。方案2:当期实现的销售样机收入直接冲减当期的研发费用。


请问陈老师,以上方案是否恰当,请帮忙指点,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总体上方案1比较合理。但在样机最终能否实现销售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的前提下,样机的初始计量金额不应超过其零部件拆解后继续用于其他测试件生产或者正常产品生产的可变现净值。后续实现销售时,最终可变现净值与样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31、控股子公司由100%变为9.8%,在母公司合并报表时,合并抵消怎么处理


提问人:Elianzhengsz


C集团一控股子公司A于2021年注册资本增加了,由1000万变为5000万,并且A公司新增一个股东B。控股子公司A由原来100%持股变为9.8%(C对A的投资成本未变动),由于A由控股变为参股单位,将不再并表。在C的合并层面,合并抵消应该怎么做。


回答人:chenyiwei


C的合并报表层面按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处理。继续保持的9.8%股权应按丧失控制权之日(处置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与A的原账面净资产(C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跨越会计处理界线,视同处置。)


32、请教陈版


提问人:fzxxx


ABC公司生产并销售产品甲,甲产品为公用设施。同时ABC公司开发有APP,便于社会公众通过APP寻找自己附近的该公用设施甲。ABC公司的甲产品有以下几种销售模式:1、 甲产品建成后,暂时没有投资者购买。为展示甲产品并先行收费以减少损失,ABC公司自己使用甲产品对社会开放,并向社会公众收费,待有社会投资者看中后向本公司购买该设施。ABC公司对生产自用的甲产品作为什么处理?出售给投资者后作为营业收入还是资产处置损益?是作为经常损益还是非经常损益。2、 建设过程中,已有投资者EDF看中,双方签订协议。双方协议ABC公司向对方EDF转让该甲设施10年的使用权(10年接近甲产品的使用寿命),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但按照合同约定,对方投资者EDF在设施投入使用后,获得的公众收费收益、政府补贴包括10年后残值均为80%,成本(主要为甲设施的用电成本,支付给国家电网)也承担80%。ABC公司均获得上述收益的20%并承担20%的成本.(以上比例,不同的合同可能不一样。如有的合同约定买方享有承担70%,ABC享有承担30%,此时签约时一次性收取的使用费会有不同)。


回答人:chenyiwei


我们理解本案例并不适用PPP会计处理模式。在此前提下:


1、模式1:自建的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并收费,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后续处置(如有)的损益列入资产处置损益。但如果能够证明其属于既有成熟的业务模式,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则处置损益可以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2、由于在建设期间签订的合同已将绝大部分剩余收益和报酬转给投资者DEF,假设后续运营也是由DEF主导,本企业后续收取的20%分成代表了后续运营服务的公允价值,则在获得与DEF之间的合同后,即应参照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其对价为80%的货币对价 20%的收益分成权。


33、受让关联方债权账务处理问题


提问人:eeeeeelson


陈版您好,案例如下


B公司系A公司全资子公司,B公司账面上有1000万应收账款,已计提400万坏账,账龄3-4年,现以600万对价将该应收账款转让给A公司。想请教A公司的账务处理。


首先是入账问题:


A公司应该是以600万确认应收,还是以1000万确认应收同时确认400万坏账。


其次是账龄列示问题


A公司对入账的应收,账龄应该是列在1年以内还是3-4年,如果是3-4年,坏账的迁徙率会变得很奇怪,报表上也可能出现本年3-4年大于去年2-3年的逻辑问题。


最后是坏账变动问题


假设A公司在受让该部分应收账款前并无其他应收账款,本年也无其他资产减值事项。那如果以1000万应收400万坏账入账,资产减值损失是0,而坏账是多了400,这个应该如何在报表上列示?


以上情况是否有上市公司案例可以参考,谢谢。


回答人:chenyiwei


1、A的入账价值应为600万(可备查其原始金额为1000万)。


2、继续沿用3~4年作为账龄。这种情况下在计算迁徙率时要特殊处理,应视同在3~4年前已被A取得,并纳入迁徙率的计算。


3、如按1处理,则不会有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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