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双减”政策的落地成为各位家长热议焦点,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已经报名的校外培训班费用能否退还?
答案是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3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显然,政策的发布是家长们在事先无法遇见的,如果要求家长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送孩子去上培训班,已经完全不能做到,这时还让家长出培训费,就显得极为不公平。因此,家长可以与培训机构协商要求退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在维权的过程中,家长们要保留好交培训费的收据、合同等文书证据,证据可以帮助你顺利维权哦!此外,维权的渠道并非只有诉讼一种,家长们还可以选择向政府有关部门(如教育局)投诉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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