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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优惠政策未备案怎么处理(符合房产税优惠政策规定的有)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创业创新,根据《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下面申税小微带大家一起学习电子税务局房土两税减免信息维护的具体办理流程吧!


二 税源信息采集操作


(2)点击【应税明细】


(3)点击【变更】


(4)在减免税信息中点击【新增】,填写完整减免性质代码、减免税租金收入,勾选减免起止时间,核对月减免税金额及减免性质代码无误后,点击【保存】、【确定】。


(5)完成税源信息录入后,在减免事项数量中会显示“1”。


【要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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