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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行政诉讼法(可以直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有)


上篇讲了听证会,听证这个环节是专门针对罚款处罚而产生的,听证时稽查还没完全结束。


那么听证会结束后,税务人员会结合听证会资料,就要关起门来制作决定书了。


决定书有两个,一个是《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一个是《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前者是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收缴发票之类的决定,属于税务处理的范畴。后者就是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收到这两个文书后,纳税人可以行政复议,再不满意可以发起诉讼。


一.收到文书后抓紧交钱


这两个决定书一同送达公司后,接收人签字签收,签收的时间就是送达的时间。


文书一送达,你就要按规定的时间纳税并缴纳滞纳金,早补交能少交些滞纳金。罚款也是一样,如果逾期不交,要支付“加罚款”,加罚款每日3%,远远高于税收滞纳金的每日0.05%。算下来也是很大一笔。


注意这个时间期限,非常关键,不仅从这天起开始计算行政复议的时限,还因为这一时点代表税务稽查的结好多企业好不容易下决心要行政复议了,一看时间过了,后悔不已。


所以,该补的税金、滞纳金和罚款,就不要拖延了,否则对自己不利。



二、先补税再行政复议


对决定书不服气的企业,你可以开始准备行政复议了。


从接收文书的第二天起算,60天内纳税人可以进行行政复议。


稽查后的行政复议,其目的就是要求撤销或者改变原决定中的内容。


行政复议是向做出处理结论的税务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其过程其实就是让稽查局的上级税务机关再来主持一下“辩理”的申辩过程,纳税人对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执法程序各方面的争议,都可以进行申辩。


与听证会的不同之处在于,不一定要开会。由于不一定开会,提起行政复议时,纳税人就尽可能把文字内容准备充分,让对方一看就懂。复议的内容填写完签了字后,并把证据准备充分,相关证据资料同复议申请书一同递交。


注意下,涉及征税的,必须先补税、交滞纳金后,才能进行复议。但对于罚款这种,不需要先支付,纳税人没钱交税的,则必须提供纳税担保,然后才能行政复议。这是《税收征管法》 规定的。


即就是说,没钱交税的话,要搞行政复议还是很有难度的。


过了一段时间,复议结论下来了,如果纳税人对复议的结论不满意,那就得向法院起诉了。


如果进行了行政复议,必须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后的15日内进行起诉,如果没有进行行政复议,应该在处理或处罚决定书送达两个月内进行起诉。所以,如果想进行行政诉讼的话,必须提前进行准备并聘请律师,要不时间哗啦一下就过去了。


行政复议与听证会一样是免费的,但行政诉讼是收费的,虽然所收费用并不高,但包括律师费在内的这些隐形成本还是挺高的。



三、行政诉讼的三个要点:事实、法律、程序


既然走到法庭这一步,税企关系算是鱼死网破,但也得勇敢面对。税务行政诉讼是个专业活,在律师、财税等顾问团队的指导下,一步一步来就是。


对于老板,应该掌握的是这一维权过程的要点和后果。


首先,税务机关或法院不可能因为企业提起诉讼行为本身,而加大处罚力度。


比如,本来罚你50万,因为你诉提起讼,就多罚你几十万,这是错误的。


其次,法庭之上,争论的核心依然是“事实、法律、程序”这三点,即税务认定的企业违法事实是什么?违反了哪条法律?他们在执法的程序上有没有过错?



1、事实,必须是“证据证明的事实”事实必须要由证据来证明。通过推理得到的事实不能采用。所以,证据非常重要。


行政诉讼上,税务机关对其认定的企业违法事实,有举证的责任,即你认为我犯错,由你提供我犯错的证据,而不是要我提供我没有犯错的证据。所以纳税人做得最多的,是指出税务机关的证据不足,证据不能证明事实。



2、法律,是指税务机关对被认定的事实,所引用的其具体违反了哪一条,这些条款是否有效、适当


举个例子,税务机关处理违法事实时,引用的必须是具体的税法条款,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至少得这样。如果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就算“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没有引用具体条款内容,不行。



3、程序,就是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执法细节尤其是取证细节上是否有错,这需要在接受稽查时,认真对每一个执法细节进行关注。


比如,某企业对稽查的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其中一名检查人员并未出示检查证,后经辨认,此人是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而非正式税务检查干部。这就是没有执法权的人违法执法。此人采集的信息就算无效。整个行政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就值得质疑了。


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不能进行调解,而行政诉讼所追求的就是对行政处理结论判断“对错”。


行政诉讼是两审终审制,如果二审败诉了,就算输定了。该交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就算交定了。


但是,企业要注意,虽然说官司已经输定了,但并不是说企业就真的违法了,法院的终审判决只是法院的结论,企业如果坚信税务的处理是错误的或者是部分错误的,依然是没有问题的。


败诉后,你还不服气,要维权,咋办,这就在法治之外了,主要是通过信访或其他非常规手段。比如有的企业向媒体爆料,引起轩然大波,倒逼相关部门再进行调查,能挽回自己的一部分损失。当然,这个操作难度就略大了。


税务稽查的维权程序,从听证到行政复议,再到行政诉讼,一步一步由浅入深。企业必须提前计划与准备。为自己寻求相对公平的结果。


本文要点:


1.《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接收人签字的第二天起60天内纳税人可以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后的15日内进行。


3.行政复议前需要补交税金和滞纳金,没钱交税的,则必须提供纳税担保。


4.税务机关或法院不可能因为企业提起诉讼行为本身,而加大处罚力度。


5.法庭上诉讼争论的核心是“事实、法律、程序”这三点。


6.行政复议是免费的,行政诉讼是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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