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顺无证驾驶无牌、报废重型自卸货车被罚款3600元,并行政拘留15日。
经核查,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且驾驶人刘某顺(男,39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刘某顺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第19条、第1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99条、第90条、第95条、《海南省实施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合并处以3600元罚款的处罚,并处15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