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适用(将唔侭誼圓宿追飽賦烏侭奉豚奕担僉)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财税微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四条,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现在的问题是:可以将“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这四项扣除,由纳税人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税分别扣除(不重复扣除)吗?从1号公告的表述来看,应该是可以的,只要不重复申报减除即可。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