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8日电(魏薇)“经济是‘源’,税收是‘流’,源远才能流长;经济是‘根’,税收是‘叶’,根深方能叶茂;经济是‘本’,税收是‘末’,固本进而强末。税收改革正是要促进经济发展。今年,江苏国税的减税力度会比去年更大。”5月5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道新做客新华网访谈,介绍了江苏国税在减免税收、护航企业、深化税收管理等方面的措施与成效。
访谈现场
营改增成效见好减税激励企业
2016年,江苏国税部门办理的减税、免税、退税等等各类税收优惠超过了3700亿元,占同期国税总收入的一半以上。
胡道新介绍,为让不同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享受优惠政策,国税部门分门别类做了梳理:比如出口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小微企业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内,即可以免缴增值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等。
在国家相继出台新的优惠政策背景下,胡道新认为,今年国税的减税力度将会比去年更大。“减税政策对国税部门是‘减’,对企业来说就是‘增’——增的是创新能力、创业信心,发展的动力与后劲。”
胡道新还用数据说话,介绍了营改增试点以来的“江苏效应”:2012年10月至今,减税超过1400亿元,到今年一季度,新纳入试点的房地产、建筑、金融、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26个子行业全部实现了减负目标。“全面营改增试点后,全行业增值税链条随之打通,随之而来的是刺激投资和消费、驱动创新和创业、助推经济结构优化等一系列利好。”他表示。
“互联网 ”助力税收“放、管、服”
江苏是全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综合试点省份之一。胡道新表示,目前各项试点主要任务均已圆满完成。通过改革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全省纳税服务机构办税流程节点减少70%,工作流平均用时仅为1.35天。
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大刀阔斧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借助“互联网 ”,在“管”和“服”上下功夫,做到“放权不放任,管理不管制”:在全省国税系统成功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税收征管改革版”,将纳税人补报数据、升级停机时间减到最少,共享信息将纳税人报送资料数降到最低。在前台为纳税人做“减法”的同时,后台做好税收管理“加法”,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分析监控,将以前的事前调查、审批等工作,调整为事中事后的风险管理事项,加强对高风险纳税人的监管,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总体说来,江苏国税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的效果很明显,已经实现了‘十个只减不增’”,胡道新表示,“纳税人税收负担,事前管理事项,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次数,纳税人办税等待时间,办税成本,涉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务机关线下办税流量,税务机关到户检查户次、比例、频率,税收流失缺口,虚开骗税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只减不增,这对企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惩奖并施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纳税信用是衡量经济主体信用的重要指标之一,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诚信建设上,江苏国税联合多部门,根据税收失信行为等级开展了不同程度的联合惩戒。纳税人出现严重失信行为,将在经营、投融资等方面收到限制或者禁止。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江苏国税还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进行公布,这份“黑名单”也通过省信用办政府平台向参与联合惩戒的20多家部门提供。截至今年4月底,103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已迫于“黑名单”压力,主动足额缴清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累计金额高达3.95亿元。
惩戒与鼓励双管齐下,纳税信用“红名单”将纳税信用好的企业主动向政府推送。截至2017年4月26日,江苏已评出A级纳税人8.8万户,占参评总户数的11.65%。江苏的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税务部门提供的一系列优质服务。比如,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等,也推出了29个政府部门联合签订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备忘录。
多政策鼓励企业在国际市场走得更远
2017年,江苏国税提出了打造以“网络化、数字化、扁平化、协同化”为特征的江苏国税新业态目标。以“线上办理”为重点的网络化,让纳税人动动手指即可上网办理业务。以“治数能力”为关键的数字化,作为税收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衡量标准和税收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体现,让税收管理更加有针对性。此外,还将以流程为导向,推进扁平化运作方式转变,建立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新格局,让税收工作更加简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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