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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个税专项扣除的政策和标准(苏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已经正式落地!看着钱包里又多了几百块甚至几千块,是不是都偷着乐啊~


但是,个税改革这才刚刚开始!


国家给大伙儿的福利还没发完!


2018年10月20日,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终于在上周六揭开面纱了。这次公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为:




01 子女教育方面1000元/月

如,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时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02 大病医疗支出方面60000元/年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03 住房贷款利息或房租方面1000元/月

纳税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


04 赡养老人支出方面2000元/月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05 继续教育扣除4800元/年或3600元/年

根据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两项:学历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啦!


征集时间:2018年10月20日- 2018年11月4日。有宝贵意见的小伙伴赶紧去提交啊。


征集时间结束之后,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将在2019年1月1日实施了。届时,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是不是不太明白?请看下面的举例图说明!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号入座看看噢!





最后别忘记,2018年11月4日前,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提出你们的宝贵意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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