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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反还(甘肃省农用地征收补偿与赔偿)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亚特投资持有金徽矿业4.95亿股股份,占金徽矿业总股本的56.25%,为金徽矿业的控股股东。李明持有亚特投资98%的股权,李明为金徽矿业的实际控制人。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及其第一大股东通过其参、控股公司持有7%股权


绿矿基金持有金徽矿业6160.00万股,持股比例为7%,为金徽矿业的第三大股东。


金控集团、金城投资和甘肃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绿矿基金的出资人,出资额分别为6.82亿元、1.10亿元和100万元,出资比例分别为86.00%、13.87%和0.13%。


其中,金城投资为华龙证券的子公司。


两次对赌失败 支付业绩补偿款近8000万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金徽矿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75.78万元、4.79亿元、7.12亿元和3.91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51亿元、9.01亿元、12.37亿元和7.42亿元。


主要产品铅精矿销售价格连续两年下降


金徽矿业主营业务收入由锌精矿、铅精矿、铅精矿含银和采矿工程服务构成。其中,报告期内,锌精矿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85亿元、5.15亿元、6.91亿元和4.1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69%、64.54%、61.75%和65.92%;铅精矿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3亿元、1.86亿元、2.70亿元和1.2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93%、23.29%、24.08%和19.61%;铅精矿含银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888.68万元、7722.81万元、1.60亿元和8917.6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3%、9.67%、14.30%和14.35%。


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金徽矿业称,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的贡献主要来自矿产品销售实现的毛利,公司矿产品销售所产生的毛利和毛利率主要受当期基本金属市场价格、公司开采矿石的金属品位和采选成本的影响。


报告期内,金徽矿业锌精矿毛利率分别为70.08%、63.08%、65.20%和70.03%。


2018年至2020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锌精矿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60.90%、45.96%和45.23%。


报告期内,金徽矿业铅精矿(含银)毛利率分别为79.09%、76.66%、77.03%和77.50%。


2018年至2020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铅精矿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68.59%、64.48%和59.92%。


报告期内资产总额持续下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金徽矿业负债总额分别为41.38亿元、33.42亿元、29.44亿元和25.51亿元。


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金徽矿业表示,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矿山建设的起步标准高,按国家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固定资产投入大,建设资金来源以银行贷款为主。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将影响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和债务融资能力。


报告期内,金徽矿业流动比率分别为0.36、0.13、0.16和0.15,速动比率分别为0.35、0.11、0.15和0.12。


2021年6月末有息债务余额20.53亿元


金徽矿业解释称,2019年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8年下降70.41%,主要原因系2019年末归还银行借款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下降。2021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一年度末下降47.06%,主要原因系当期归还银行借款。


金徽矿业表示,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62.39%。公司的有息债务(全部为银行贷款)余额为24.58亿元,占总资产的52.08%,其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合计为20.50亿元,占总资产的43.42%;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有息债务(全部为银行贷款)余额为20.53亿元,占总资产的44.98%,其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合计为13.22亿元,占总资产的28.96%,总体来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


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报告期内,金徽矿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3.68次、34.27次、82.75次和55.13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2.62次、14.94次、20.11次和14.99次。


2021年6月末存货余额4212.99万元


金徽矿业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库龄较短,各期末,经公司存货盘点,未发现存货有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等原因使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况,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超九成营收来自前五大客户


18亿卖酒腾挪


金徽矿业表示,2018年底根据双方的清算协议,公司与亚特投资对双方的拆出与拆入余额进行抵销,后续不再发生关联方拆借。


金徽矿业表示,公司已全部收回或归还本金,并按约定收取或支付利息。2018年,金徽矿业向关联方亚特投资资金拆借计提利息支出为1174.20万元,向关联方亚特投资资金拆借计提利息收入为944.18万元。


报告期内,金徽矿业与关联方之间还发生转贷业务。金徽矿业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转贷业务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并且保证公司资金的流转安全,而委托银行将借款资金先支付给第三方,银行借款资金到账后,即由第三方转回公司。


金徽矿业上述转贷行为不符合《贷款通则》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解释称,周转后的银行贷款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与日常经营,并未用于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国家禁止或限制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公司上述转贷业务未给贷款银行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影响,贷款银行未与公司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


亚鑫房地产和懋达建设均为金徽矿业实际控制人李明之侄子李锁银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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