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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新城分局家属院(西安新城分局家属院二手房)

7年前,


业主:


但最近一名业主发现,房子早在建设期,就已经被抵押给了陕西文投影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如果开发商无力偿还对陕文投影业的借款,房子的归属权就成了问题:到底是属于陕文投影业,还是属于业主个人呢?况且,这样的状况下,根本就办不了房产证。


西安市莲湖区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写着:申请执行人(委托贷款方):陕西文投影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执行人(借款人):陕西豪普置业有限公司。现查实,申请执行人已通过受托贷款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约如数放款给借款人,借款人违反该合同约定,至2016年5月10日尚欠本金人民币47916350.15元,利息15697348.44元,计算至2016年4月21日。申请执行人可持本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落款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


承建方:


开发商:


高新区


律师说法:


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解押后方可办理房产证


对于美寓华庭三期(高新尚居小区)面临的种种问题,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他认为,由于我国法律保护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开发商不能按期还款、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时,必须以抵押权人利益为主。但这也必然将影响业主的利益。


从目前看,对于小区的房子,业主是所有权人,对应的是物权;陕文投影业是抵押权人,对应的是他项权,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还款,抵押权人不得己可以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如果真的到了拍卖小区那一步,就侵害了业主的权益。换句话讲,开发商把抵押权人的债还上了,但又欠了业主的债。这时,开发商要退还业主的房款,同时要赔偿业主利息损失、房屋溢价损失,因为房价每年在上涨。”赵良善说。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业主姓名采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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