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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里银行开户要求(马来西亚银行开户的条件有哪些?)






法规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4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印发《小微企业银行账户简易开户服务业务指引》《小微企业银行账户开立服务规范负面清单指引》。根据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差异化的客户尽职调查方式,在“了解你的客户”基础上,遵循“风险为本”原则确定对小微企业客户尽职调查的具体方式,不得“一刀切”要求客户提供辅助证明材料,不得向客户提出不合理或超出必要限度的身份核实要求。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


阿联酋央行为向现金密集型企业提供服务的持牌金融机构发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指引




监管机构:阿联酋央行(CBUAE)


阿联酋央行(CBUAE)为向现金密集型企业提供服务的持牌金融机构发布了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新指引。现金密集型企业是指在零售、批发和贸易、旅游和运输等各个行业领域拥有大量现金流的企业,这些业务涉及现金快递、现金存款、货币兑换和现金跨境流动等方面,容易受到洗钱或恐怖融资和非法组织的影响。根据指引,为现金密集型企业提供服务的持牌金融机构必须在其反洗钱计划中采取风险为本的方法,评估所有现金密集型企业客户以确定该客户的风险程度。持牌金融机构必须进行适当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包括识别客户和受益所有人、了解客户业务以及持续监控业务关系。




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更新需加强反洗钱监测的国家名单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更新了其应加强反洗钱监测的国家或地区名单,将约旦、马里和土耳其加入其中,并将博茨瓦纳以及毛里求斯从名单中移除。名单上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已同意与FATF共同制定计划,在所商定的时间框架内解决其反恐怖融资机制中已发现的缺陷,并接受额外检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6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中国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自2019年FATF对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的措施开展互评估以来,中国已采取了多项行动来加强其反洗钱框架。报告肯定了中国为后续评估整改所做努力,通过重新评估,FATF对建议3(洗钱犯罪)、建议8(非营利组织)、建议16(电汇)和建议29(金融情报机构)从“部分合规”重新评级为“基本合规”。建议18(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管理)和建议38(刑事司法协助中的冻结和没收)从“部分合规”重新评级为“合规”。目前,中国在FATF的40项建议中,有9项合规,22项基本合规,3项基本合规,6项不合规。报告还介绍了中国在其他方面的整改进展,包括修订《反洗钱法》、开展特定非金融行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推动建立受益所有人制度等。中国将继续加强跟进,并将向FATF报告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措施实施方面取得的进展。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更新《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风险为本反洗钱指引》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更新了其于2019年发布的《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风险为本反洗钱指引》,旨在帮助各国和相关行业了解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有效执行FATF要求。在2019年发布的指引基础上,本次更新主要集中在六个领域:一是明确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定义,确保FATF标准适用于所有金融资产;二是为FATF标准应用于“稳定币”提供指引;三是补充各国虚拟资产P2P交易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及应对措施;四是更新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核准和注册指引;五是为公共和私营部门实施“数据转移规则”(travel rule)提供补充指引;六是新增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原则。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关于跨境支付反洗钱标准执行情况调查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公布了跨境支付反洗钱标准执行情况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各国对FATF跨境支付标准执行不一致,导致执行成本上升、支付速度下降、市场准入受限、透明度降低等问题。其中,私营部门在识别和验证客户和受益所有人信息、筛查制裁名单、发送和接收客户或交易信息、建立并维护代理行关系等方面面临很大挑战。造成这些挑战的具体原因包括法律法规相互冲突、对规则的理解或实施不同、监管方法存在差异等。为应对这些挑战,报告建议:一是各国制定跨境支付政策时考虑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要求;二是确立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三是建立国家层面的受益所有权信息登记系统;四是明确并共同执行建议16(电汇)要求;五是制裁名单筛选要全球一致;六是增强私营部门对跨境支付中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政策的理解等。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监管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数字化转型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2021年10月,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和金融情报机构埃格蒙特集团完成一个项目,旨在探索金融情报机构如何利用技术加强监管运营。根据报告,世界各地的金融情报机构、执法部门和其他监管机构,无论其发展和规模如何,都在通过整合不同的数字工具协助日常工作,发现和破坏非法资金流动。报告侧重于如何找到合适的工具以及何时使用工具、如何针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目的优化工具,以及如何克服实际和操作挑战。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7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南非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南非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后续评估报告。南非是G20经济体之一,也是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区域金融中心。南非的银行提供多种产品,是切入其金融系统的主要入口,容易暴露在“清洗”国内及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外国犯罪收益风险之下。南非还面临与外国恐怖主义、外国恐怖主义分子(FTF)和潜在的国内恐怖主义相关的恐怖融资风险。南非的金融情报中心能够有效地生成金融情报,南非的执法机构能将金融情报用于刑事调查和资产追踪,但缺乏主动调查洗钱或恐怖融资的技能和资源。南非必须更好地利用金融情报,与国际合作伙伴进行积极合作,发现和扣押非法现金流;同时,必须提高受益所有权信息的可用性,改进企业和监管机构对风险为本方法的应用,并缩小不同行业间反洗钱措施覆盖范围的差距。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加拿大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加拿大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在第四轮互评估报告中,加拿大因未对人寿保险公司和证券交易商在依托其他实体开展必要的客户尽职调查(CDD)或监督该实体遵守CDD和记录保存义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未要求人寿保险公司或证券交易商评估依托第三方开展CDD时所涉及的国家风险,被评为“不合规”。通过2019年和2020年监管修正案,加拿大现已包含对所有报告实体(即在《犯罪收益(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法》(PCMLTFA)第5条中列出的实体),包括人寿保险公司和证券交易商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建议17(依托第三方)被重新评级为“合规”。目前,加拿大在FATF的40项建议中有11项合规,23项基本合规,5项部分合规,1项不合规。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5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芬兰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芬兰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的后续评估报告。自2019年FATF对芬兰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开展互评估以来,该国已采取多项行动来加强其反洗钱框架。芬兰的主管当局、监管机构以及自律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进行合作,就可疑交易发布具体指引,共享风险评估成果,提供结果反馈,发布指南并进行培训。芬兰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协调小组还开发了一个公共反洗钱网站,以提高公众对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理解,并为义务实体报告可疑交易提供指导。因此,建议34被重新评定为“合规”。此外,FATF同意将芬兰的建议2(国家合作与协调)从“部分合规”升级为“基本合规”,建议15(新技术)从“基本合规”降至“部分合规”。目前,芬兰在FATF的40项建议中,有9项合规,23项基本合规,8项部分合规。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关于潘朵拉文件的公开声明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公开声明,表示注意到名为“潘多拉文件”的相关新闻报道,并指出隐瞒公司、信托和其他资产的实际控制人是掩饰非法收益的常用技术。FATF一直以来都警示公众匿名空壳公司关系网以及相关法律安排的危险性,持续引领有关受益所有权透明度国际要求的更新工作,进一步打击非法分子滥用空壳公司和牵头公司的行为。FATF将继续努力提升企业和财务透明度,以防止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制定更严格的全球标准以提高受益所有权信息的透明度,并更有效地利用相关信息来追究隐藏在公司或其他资产结构后面的人员的责任。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关于阿富汗局势的公开声明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鉴于阿富汗最近发生的事件,作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全球标准制定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对阿富汗目前不断变化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环境表示关注。FATF认同联合国安理会最近关于阿富汗局势的决议。特别是,联合国安理会第2593(2021)号决议要求阿富汗领土不得用于威胁或攻击任何国家、庇护或训练恐怖分子,以及计划或资助恐怖活动。FATF呼吁所有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根据风险为本的方法,就评估和减轻所有新发现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提供建议并促进与其私营部门的信息共享。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关于资助伊斯兰国、基地组织及其附属机构的公开声明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对最近在阿富汗、伊拉克和包括非洲和南亚在内的许多其他地区发生的一系列恐怖袭击活动表示严重关切。自2020年以来,伊斯兰国(ISIL)和基地组织(Al Qaeda)加大了网络宣传,煽动无组织人员发动袭击或进行恐怖融资。自筹资金、独狼式恐怖袭击的风险仍然很大。这两个团体越来越多地使用新型支付技术筹集、转移和部署资金。因此,虚拟资产仍存在被恐怖分子利用的风险。此外,在过去几年,ISIL和Al Qaeda附属机构扩张带来的风险亦不断增加。FATF将继续收集和分享有关资助ISIL和Al Qaeda及其附属机构的信息,并对风险指标进行更新,以帮助公共和私营部门发现恐怖融资活动。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发布关于银行保密法数据中勒索软件趋势的报告




监管机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发布了勒索软件趋势的金融趋势分析报告,其信息来源为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依据银行保密法要求报送的报告与信息。根据2020年反洗钱法的要求,该分析报告重点关注与勒索软件有关的模式和趋势信息,与FinCEN发布的政府范围内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政策的优先事项的职责相契合。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发布关于去银行化的声明




监管机构: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AUSTRAC)


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分析中心(AUSTRAC)发布了有关“去银行化”的声明。根据声明,“去银行化”是一个复杂的全球性问题。在过去的十年,因无法或受限获得银行服务受到影响的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合法合规金融服务企业的去银行化会增加洗钱和恐怖融资的风险。此外,促进海外交易和新支付模式的新兴金融服务业务、汇款和非营利业务等也有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因此,AUSTRAC期望银行和所有受监管的企业采用个案分析的方法来管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继续根据风险为本的方法评估与其业务客户相关的特定风险。AUSTRAC鼓励银行与企业就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进行合作,以便企业采取及时与长期相结合的措施来满足银行的内部风险要求。




咨询文件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修订第24条建议及其解释性说明发布公开咨询




监管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正在考虑对第24条建议及其关于法人透明度和受益所有权的解释性说明进行修订。修订旨在加强建议的监管力度,以确保提高法人受益所有权的透明度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FATF就以下重点领域进行公开咨询:


  • 多管齐下收集受益所有权信息的方法;
  • 不记名股票和代理人安排;
  • 风险为本的方法;
  • 获取信息的途径。



新闻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斐济金融情报中心签署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斐济金融情报中心完成了《关于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工作。根据该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基于互惠原则在涉嫌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相关犯罪的信息收集、研判和互协查方面开展合作。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


美国货币监理署发布2022财年银行监管运营计划




监管机构:货币监理署(OCC)


美国货币监理署(OCC)发布了2022财年的银行监管运营计划。2022财年的监管策略将重点关注银行保密法/反洗钱(BSA/AML)合规管理等事项。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更新有关于房地产和洗钱的特定地区指令




监管机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宣布更新其特定地区指令(GTO),该指令要求美国产权保险公司识别用全款现金购买住宅的空壳公司背后的自然人。各个区域的金额阈值仍为300,000美元。GTO将继续提供关于可能涉及非法公司的个人购买住宅房地产的数据,进一步协助追踪非法资金和其他犯罪或非法活动,并为FinCEN未来在该领域的监管工作提供信息。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9日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对赌场验证在线博彩客户身份的方式授予有条件豁免




监管机构: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局(FinCEN)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根据31U.S.C.§5318(a)(7) 和31CFR§1010.970(a)规定的权限,对赌场识别和验证在线博彩的客户身份方面授予有条件的部分豁免。具体来说,根据这项有条件豁免的相关条款,赌场可以选择适当的非文件方法来验证在线博彩客户的身份,但应根据自身洗钱风险情况评估验证方法是否恰当。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欧洲刑警组织与欧洲投资银行签署有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工作安排协议




监管机构:欧洲刑警组织(Europol)


欧洲投资银行(EIB)和欧洲刑警组织签署了一项工作安排协议,以促进在欧洲打击欺诈和腐败方面的信息及专业知识共享。洗钱和恐怖融资等其他形式的严重犯罪对欧盟及其金融基础设施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该协议为交流与严重犯罪有关的信息和专业知识提供了法律框架,旨在预防多个领域的有组织犯罪,包括金融犯罪、恐怖主义和网络犯罪。协议的正式签署标志着双方的整合与合作,特别是在后疫情经济复苏带来的欺诈和腐败风险方面的合作。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日


新加坡金管局引入反洗钱新平台




监管机构:新加坡金管局(MAS)


新加坡金管局(MAS)宣布将推出一个数字平台,建立使金融机构能够共享有关客户和交易信息、防止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的监管框架。新的数字平台被命名为COSMIC,使金融机构能够避免重大风险的情况下,安全地共享有关客户或交易的信息。这种信息共享将帮助金融机构识别和破坏非法犯罪网络,保护新加坡金融中心。MAS还将要求所有COSMIC参与者实施强有力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使用和披露COSMIC信息。MAS将监督金融机构遵守这些要求,并对行为不当的金融机构采取行动。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7日


韩国和阿联酋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合作




监管机构: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


韩国金融情报机构与阿联酋金融情报机构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加强两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信息交流开展双边合作。该谅解备忘录以埃格蒙特集团起草和批准的谅解备忘录范本为基础。随着谅解备忘录的签署,韩国和阿联酋在反洗钱和可疑交易活动信息交流方面的双边合作有望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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