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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银行开户选择(长垣浦发银行开户行名称地址)



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3月28日10时至2018年3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长垣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3/09?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83.FgGKSr,户名:长垣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垣县南蒲区凤凰城2幢8号商铺。


拍卖标的房屋面积为136.40㎡,产权证号:-1C300867,-2C300867。幢号:2,户号:08,结构:钢混,总层数:12,层次:1-2层。


特别声明:能否办理产权证书请自行到产权管理部门咨询!


起拍价:496496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3月13日起至2018年3月27日16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长垣县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3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18年4月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垣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原银行长垣支行,账号:4107370101300249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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