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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的合理性(银行开户的相关问题)


今年9月30日,央行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时,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


对于用户最为关心的存量“多账户”问题,目前从银行的反馈来看,实际操作中的影响并不大。


“只要不超过4张,都能正常使用。”对于12月1日以后多张银行卡是否还能正常使用,北京地区一家商业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在回答记者咨询时如此表示。


多账户“合理性”标准待明确


今年9月30日,央行发布《通知》,规定自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


近日,央行再次强调落实上述规定。11月25日,央行发布特急文件,即《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重申央行关于银行账户个人账户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


按照《通知》规定,目前已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基本都属于Ⅰ类存量账户,但有不少人在同一家银行拥有数个账户,比如用来异地存取款转账的,用来缴纳水电煤气交通罚款的,用来进行股市基金投资等等不同用途。


《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对同一存款人开户数量较多的情况进行摸排清理,要求存款人作出说明,核实其开户的合理性。对于无法核实开户合理性的,银行应当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或者采取降低账户类别等措施。


但如何界定同一人在同一银行多个账户的“合理性”,目前政策尚未明确,各银行也并未公布其执行标准。


“很多人都有这种情况,一人在同一家银行有几张银行卡,有的人卡上有定期(存款)或者购买了基金理财产品,不是说销户就能销的,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储户身份致电询问时,招商银行北京地区一支行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怎么处理还需等待总行下发的细则。


一家股份行总行人士则对记者表示,目前对于账户的“合理性”,央行对此并没有进行具体说明,还需等待相关配套文件加以说明。


“只要不超过4张,都能正常使用。”对于12月1日以后多张银行卡是否还能正常使用,北京地区一家商业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对于银行来说,同一人在同一银行持有4张借记卡或成为一道“合理性”的参考线。2016年上半年,银监会在部署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时也提出,严格限制开卡数量,即“同一商业银行为同一客户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对已办理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与开卡客户联系核查。”


工行在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通告”中则表示,该行开展账户清理,降低潜在风险。“为提高账户使用效率,建议您仅保留日常使用较多的账户,对名下其他不常用的账户进行清理归并,避免出现遗失后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若您在我行已开立5个及以上Ⅰ类账户,请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尽快到我行任意网点进行账户信息确认,我行将为您提供账户归并和无效账户注销服务,以免影响您其他账户的正常使用。”


新规对已开存量账户影响不大


《通知》规定,上述新规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免有储户会担心此前开立的多个账户也会被要求合并或撤销,但多家商业银行均表示,存量账户受新规影响较小。


实际上,在《通知》发布时,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已明确表示,为减少对社会公众的影响,此次《通知》主要对增量账户进行规范,即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已经开立Ⅰ类户的,不再新开Ⅰ类户,只能开立Ⅱ、Ⅲ类户。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Ⅰ类户不受此次规定影响,仍然保持正常使用。


工行在上述11月30日的通告中表示,“12月1日前您已在我行开立的各类Ⅰ类账户不受影响,可继续正常使用,您若需要再新开个人账户,则只能开立Ⅱ类或III类账户。”


浦发银行在官网的公告中也表示,该行将对存量客户、账户、交易情况开展核实工作,并强调,核实过程中该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进行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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