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法院开户银行卡(法院给的银行卡号开户名是谁)



“点对点”系统是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辖区内建设三级联网的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本省辖区身份和财产信息的有效查控,形成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有力补充。


“总对总”系统是面向全国查询的网络查控系统,而“点对点”则面对省内或本地查询,所以“总对总”查询范围相对统一,而“点对点”则可能会有差异。


两个系统都是集成嵌套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络查控”的节点当中。


首先其实这两个系统还是这几年不断完善功能的,如逐步加入了对网络资金的查控,以后也可能会更加完善。其次,这个系统也不是万能的,很多查控不了的还是需要人力出动去专门上门查控的,如汽车会跑的,网上查封还必须有扣押才有效果。



那法院的五查具体是指以下几种:


一、查银行帐户余额,对被执行人在银行的有关帐号进行查询,是否有存款,对被执行人在银行帐号有钱而拒不履行的,将被执行人的银行帐号予以冻结,两个系统都可以相应勾选时间段进行银行流水查询,此功能需要手动勾选,否则系统默认只反馈账户基本信息,即相应的开户行、余额信息等。


全国性银行可查询范围包含下述21家:


北京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


还有每个省的部分省级银行,若有外省的地方性银行的财产线索,系统可支持手动新增添加,否则就查不到。银行财产的可查询范围较广,且可直接依据查询反馈的结果直接提起冻结,较为方便。


网络资金:“总对总”系统也可以查控支付宝和微信、京东系等网络资金,微信和支付宝只能冻结账户反馈时的余额,并不支持足额的账户冻结。不过现在有网友回复可以足额冻结资金,这个大家可以多了解下。


在查询个人银行存款时,由于各家银行的查询系统相对独立,人民银行对个人存款资料没有实现联网,法院查询的工作量大,成效也不一定明显,查询不到位时有存在。


二、查房产,对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查询,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义务的予以查封,限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如不履行将予以拍卖。


“总对总”查询房产较为复杂,可能查了也没反应,因为不动产部分的查询情况则比较复杂,


因此,不动产查询常常需要借助人民法院执行事项委托系统进行查询、查封。


‌房产在全国335市 2853县区的3001个不动产登记中心只能查本区县最多到本市的房产最终状态。所以房产一般只能查到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城市房产。


对于不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子是查不到的,这只能是申请人自己提供线索了。


三、查车辆,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车辆管理所登记的车辆予以查询,对拒不履行义务而有车辆给予查封或扣押,法院查封的车辆如果没有被扣押,那么一般可以开,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以前有看过交警查到过法院的冻结车,而车主是租来的,交警还劝其不要租了,免得被扣了就麻烦大了。


四、查债权股权。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被执行人提供,对被执行人的债权进行查询,查询属实将给予冻结。 查股权或股票基金,法院可借助股权天眼查 企查查等第三方系统查询,通过证券公司可以查到股票和基金开户资料和数据,进一步对股票基金予以冻结、拍卖。


五,保险产品‌理财,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险,当然像人身险这些具有人身属性的查到了也不可以冻结,但理财型的保险是可以冻结的。


法院还可以查到被执行人的工商信息,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税务。



“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范围相对较小,仅针对省内或者本地查询,可默认查询9大类事项,具体如下:


1. 省内的车辆信息;2. 法院可查询各自当地房产;3. 户籍信息;4. 出入境情况;5. 酒店住宿;6. 工商信息;7. 婚姻信息;8. 银行帐户;9. 船舶信息


“点对点”对于本地查询的房产信息可以进行查询,并且支持线上查封。


“点对点”是否可以查询但不能扣划公积金。


对于两套查控系统都办了不了的业务,可以通过执行法官外出实地查询、查封(冻结),


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执行事项委托系统进行委托执行,由异地法院协助执行。


这两大查控系统,在全国联网查询时有不足(地方小银行难兼顾),他们有个最大问题是只能查到当下时点的状态记录,而对于以往的历史交易很难查询,如只查银行帐户余额,即使选了流水记录,因这分析费力也很难去辩别。而像房产汽车等一旦交易转让了也没有记录可循。股票保险理财和网贷资金等虽可以查控,但因为容易转移也很难会被留到执行阶段等着被查封冻结。


最后,如果法院在两个查控系统中都没有查到可执行的财产,就会对被执行的案件作终结本次执行了,只有等到下一次申请人提供到有财产执行线索,才会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