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琼人社发)。
(二)申领对象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注:不办理失业登记。
(三)办理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办理。由工作人员从社保系统获取失业原因、缴费期限,判断是否属于领取期满未就业或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表》提交;
2.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月底发放失业补助金到个人社保卡(不代缴医疗保险费)。
(五)办理地点
儋州社保参保的,在儋州市人力资源大楼一楼服务大厅(就业服务中心)四号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儋州社保参保的,业务咨询电话:0898—23392627、23391702。
(八)办理网站
http://ggfw.hainan.gov.cn/(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
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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