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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台州椒江支行开户点(崋繫脤膘扢窅俴腔羲誧盓俴靡備)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已完工的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所界定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5号文件核准,公


司于2012年6月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2,7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以及发行费用37,432,800.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325,287,199.7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27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2]第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和保荐人国金证券遵循监管协议范本的基本格式,分别与各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截至2016年4月26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净额)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 账户余额中国建设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33001665100059288288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


6,159,286.05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分行


900001040018888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


7,891,988.15


合 计 14,051,274.20


三、超募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超募募集资金及使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5,287,199.75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


诺支出金额为 273,170,000.00 元,超募募集资金为 52,117,200.00元,其中“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承诺支出 146,630,000.00元、“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项目承诺支出 93,580,000.00元、“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项目承诺支出 32,960,000.00元。按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增资


16,6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 35,517,200.00元,已于 2012年 9月份执行完毕。本次完工的为“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还在建设中。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截至2016年4月26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募投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入金额利息收入净额项目募集资金结余实际已支付金额尚需支付金额合计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


146,630,000.00 147,294,008.29 3,419,303.68 150,713,311.97 6,823,294.34 2,739,982.37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


93,580,000.00 89,764,678.04 6,089,133.41 95,853,811.45 4,076,666.19 1,802,854.74


合计 240,210,000.00 237,058,686.33 9,508,437.09 246,567,123.42 10,899,960.53 4,542,837.11


注:利息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后的金额


1、截至2016年4月26日,公司“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完成了已披


露的项目计划全部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计划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建设期,在建工程及设备投入已转为固定资产。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146,630,000.00元,减去该项目累计实际已支付147,294,008.29元和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3,419,303.68元,该项目利息收入净额为6,823,294.34元,该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为2,739,982.37元。


2、截至2016年4月26日,公司“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完成了已披露的


项目计划全部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计划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建设期,在建工程及设备投入已转为固定资产。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93,580,000.00元,减去该项目累计实际支出89,764,678.04元和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


同款6,089,133.41元,该项目利息收入净额为4,076,666.19元,该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为1,802,854.74元。


以上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4,542,837.11元。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在满足产品质量及生产要求达到设计产能的情况下,严格控


制设备的采购成本,通过综合性价比分析后,部分设备采用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节约了项目成本。


2、公司管理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五、超募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


入) 4,542,837.11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


程项目合同款总计 9,508,437.09 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备支付。


六、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此次拟将已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对应专


户全部利息收入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将两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全体股东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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