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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2-19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担保人名称: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6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阳光”)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申请项目贷款80,000万元,由其持有的不动产提供3,400万元的抵押担保,由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6,6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二)决策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甘溪东街888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4号


法定代表人:吕文进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的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浙江东阳光为2021年11月25日新设公司,暂无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三、 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


担保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东阳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6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福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无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银行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覃继伟先生、谢娟女士、付海亮先生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76,600万元保证担保事项,系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由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27,007.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43%。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2-20号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2年3月18日 上午 9: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钧先生、邓玮琳女士;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2-18号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3月2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对会议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红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2-19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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