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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控股(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40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控股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5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86,0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公司余额为62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投资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控股租赁借款其他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45亿元。此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国家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电力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详情请见2022年1月5日、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临001、2022-临005、2022-临012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浦发银行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50,000万元。天有限公司富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有限责任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电力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是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天富集团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41.10%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富集团50,000万元的借款与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投资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集团证金。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50,000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45亿元担保额度之内。截至公告披露日,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发生额为18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主债权金额:50,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5、担保期公司间:自本合同生效是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时止。


6、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86,000万元,占


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3.7358%;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集团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2585%;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其他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658%;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537%;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622,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4.0578%。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国家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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