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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建材包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建材包含哪些)


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经济桥村,经济桥倒砖厂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在厂区内,产生的恶臭气味扰民。


行政区域:贺兰县


污染类型:土壤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吴忠市利通区西苑小区1号楼5单元101和102室开设饺子加工厂,经常堵塞下水,臭味扰民,并且安装了冷库和空调噪声扰民严重。


行政区域:利通区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12月8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吴忠市利通区西苑小区1号楼5单元101和102室饺子加工厂”,实为口口香饺子店,其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已于2021年10月28日到期。一是群众反映“经常堵塞下水,臭味扰民”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下水堵塞问题,现场不存在臭味。2020年下半年,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对西苑小区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下水管道已进行二次铺装,经西苑小区宏涛物业有限公司证实,自2021年1月以来,未收到西苑小区1号楼居民关于下水道管道排放堵塞问题的投诉。二是群众反映“安装了冷库和空调噪声扰民严重”问题属实。该饺子店安装冷库,分别在南北两侧外墙挂设2台空调外挂机,导致作业期间声音较大。12月8日,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口口香饺子店及利通区西苑小区一号楼202主卧室进行噪声监测,根据《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吴环监(ZFJC-2021)第079号)监测结果显示,噪音排放值均高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功能区A类房间昼间相应标准期值。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由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向口口香饺子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于2021年12月19日前拆除经营范围空调外挂机,消除噪音扰民问题。二是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十一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之规定,对饺子店使用过期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行为。


是否办结:未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0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石嘴山市惠农区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公司家属院(一发小区)院内树木因没有管道无法浇水,导致约200棵树木死亡,希望尽快修复绿化水管,恢复绿化浇水。


行政区域:惠农区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该小区绿化管道不完善,加之夏季长时间干旱,物业管理不到位对小区树木浇水不及时,导致约200棵树木死亡。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2月9日河滨街街道联合综合执法局召集宁夏长城建投物业片区负责人召开协调会,物业公司表示因冬季无法进行施工,承诺于明年4月份进行管道铺设工作,在保障家属院内所有树木绿化前提下,铺设绿化管网3500米,同时由物业公司将死树进行替换、补种,切实履行好绿化浇灌职责。二是2021年12月9日街道与一发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协商沟通会议,积极动员居民及时进行物业费缴纳,配合物业做好小区管理工作,同时引导居民依法、科学进行合理诉求。三是继续加强与综合执法局沟通协调,督促物业做好日常工作,及时跟进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0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灵武市郭桥镇农村信用社旁边户外处理聚苯乙烯泡沫,产生异味。


行政区域:利通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12月8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核实,群众反映“郭桥镇农村信用社旁边户外处理聚苯乙烯泡沫”,经核实应为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吴灵路山水沟村7队胡建章废旧收购站。现场检查时,该收购站处于停业状态,场内留存未处理的少量聚苯乙烯泡沫板废品。利通区郭家桥乡人民政府在2021年10月15日、11月5日对胡建章废旧物品收购站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废旧收购站现场存在空气污染,责令其于2021年11月12日整改完毕,11月13日,废旧收购站已停止营业,收购站经营者已返回河南老家。结合走访群众了解,11月13日前,聚苯乙烯泡沫板经加工产生过异味。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由郭家桥乡督促清理废品收购站库房内余存的废旧聚苯泡沫板。截至目前,已拉运清理完毕,厂房已清空。二是郭家桥乡党委对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山水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了约谈。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0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西夏区长城西路赤阳春厂区院内废铁收购站装卸过程中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西夏区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废铁收购站位于银川市西夏区长城西路宁夏赤阳春建材有限公司院内,该厂区为银川市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用地。2021年9月16日,宁夏赤阳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纤维混凝土空心条板的生产、销售及安装,机械设备组装及销售,建材、五金机电的销售等。2021年10月8日,该公司将场地租赁给银川恒合建筑材料制作有限公司,银川恒合建筑材料制作有限公司将一部分空地自用,另外一部分空地租赁给银川市西夏区个体经营国富收购站,从事废旧钢材回收、加工等内容。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2021年12月9日,委托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国富收购站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达标。经核实,个体经营户国富收购站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地址及经营内容不符,也未配备相关的环保设施设备,同时未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西夏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联合银川市经开区对国富收购站场地内设施设备进行拆除,责令国富收购站做好废旧钢材清理、环境卫生整治等整改工作。12月11日,经再次现场核查,国富收购站已对废旧钢材进行清理,对露天的行车及其他设备进行拆除。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0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中卫市委政府包庇马忠仁非法占用2000亩农用地,私建公墓。2.曹广江私占林草地,建曹家墓地。


行政区域:沙坡头区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一)关于“中卫市委政府包庇马忠仁非法占用2000亩农用地,私建公墓”的问题。1.关于“中营业执照卫市委政府包庇”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中卫市卧龙台生态园林公墓区共有政府批准合法公墓用地1003亩,其中:2010年批准划拨给中卫市民政局885亩作为公益性墓地;2008年7月8日,市人民政府批准挂牌出让118亩作为经营性墓穴用地,马忠仁通过挂牌出让程序,于2010年11月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不存在中卫市委和政府包庇马忠仁非法占地的问题。2.关于“马忠仁非法占用2000亩农用地”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测量,中卫市卧龙台生态园林公墓有限公司除合法取得118亩土地外,还非法侵占国有天然牧草地55.76亩,与举报“非法占用2000亩农用地”不符,但存在非法占用55.76亩天然牧草地的行为。3.关于“私建公墓”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经测量,墓地区占地面积1082亩,其中:中卫市人民政府批准殡葬用地1003亩,中卫工业园区、中营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迁坟占地23.24亩。中卫市卧龙台生态园林公墓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国有天然牧草地55.76亩用于私建公墓。(二)关于“曹广江私占林草地,建曹家墓地”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在2007年规划建设中卫市卧龙台生态园林公墓前,曹家祖坟就已经存在。2013年8月,因曹家修葺祖坟,曹光明(系曹广江之弟)、曹广江与中卫市卧龙台生态园林公墓有限公司达成协议, 非法将10亩国有天然牧草地转让给曹光明建设孝恩园,曹光明在其祖坟的基础上修建祠堂、二十四孝雕塑,并修筑围墙。中卫市卧龙台生态园林公墓有限公司和曹光明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10亩国有天然牧营业执照草地非法买卖,曹光明在买卖土地上违法占地3.6亩建设孝恩园家族祠堂,该行为属违法行为。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对中卫市卧龙台生态园林公墓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的处罚。2012年7月20日,原中卫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其批准用地东侧和北侧46.2亩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共计罚款61600元。2020年3月31日,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在曹家祖坟墓地东侧非法占地9.56亩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9.56亩,并对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共计罚款31882.5元。(二)对非法买卖土地行为的处罚。2021年4月中卫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对非法买卖双方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中卫市卧龙台生态园林公墓有限公司非法转让土地所得200000元,处以该公司非法转让土地所得10%的罚款20000元;处以曹光明非法转让土地所得10%的罚款20000元。共计罚款240000元。(三)对曹光明违法占地行为的处罚。对曹光明非法占地建设孝恩园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3.6亩;对非法占用的3.6亩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共计罚款12195元。2019年6月曹光明拆除了孝恩园围墙;2019年11月20日,曹光明与沙坡头区殡葬管理所签订了捐赠协议,自愿将祠堂、二十四孝雕塑及周边的建筑物捐赠给沙坡头区殡葬管理所用于公益性骨灰堂使用。目前,对中卫市卧龙台生态园林公墓有限公司、曹光明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行为的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345677.5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0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月牙湖村244国道旁有多家餐厅(食味鲜,路路顺、满锅香等多家餐厅)门口路面未硬化,造成扬尘污染。2.244国道大车较多,无禁止鸣笛标识,交通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兴庆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1.2021年8月,月牙湖乡政府已针对月牙湖村244国道旁多家餐厅门前土地裸露问题进行处置,在餐厅门口空地铺装石子。2.月牙湖乡244国道92公里至94公里路段日常大车通行较多,无禁止鸣笛标识。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一是由所属乡镇、行政村为该区域商家发放环保倡议书,要求商家必须履行“门口三包”责任制,对经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做好门前场地洒水降尘工作。二是按照属地管辖责任,明确由月牙湖乡月牙湖村具体负责,安排洒水车每日对该地块进行洒水降尘作业。三是要求所属乡镇综合执法队对经营主体履行门前环境卫生管护责任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2.联系辖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在月牙湖乡244国道92公里至94公里路段安装禁止鸣笛标识。3.委托第三方对交通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工作人员于12月10日再次对该问题进行检查,各项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扬尘问题得到解决。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0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石嘴山市平罗县黄渠桥镇李家上庄109国道1132段,有一个生产混凝土和生产沥青的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刺激性气味。


行政区域:平罗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企业位于庙台乡东永固村8队,系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为实包含施国道109线惠农至黄渠桥段改扩建工程而建设的综合拌合站。国道109线惠农至黄渠桥改扩建工程于2021年2月由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3月22日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复(石审管批字〔2021〕27号),于2021年3月22日取得石嘴山市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混凝土拌合站临时用地批复(惠审管字〔2021〕13号),2021年8月7日与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临时租用补偿协议》。该综合拌合站的混凝土拌合站已建设完成;水稳拌合站已建设80%;沥青拌合站正在拼装,机械库已建设完成,材料库已建成1座,剩余2座正在搭建,均未投入使用,也不具备生产条件,未发现生产沥青的情况,投诉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照环评审批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二是待企业建成后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确保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有效防止环境污染。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0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立交桥北侧宁夏路大路木业有限公司院内左侧厂房生产木炭,无手续,冒黑烟,粉尘扰民,夜间较为严重。


行政区域:平罗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平罗县组织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单位,对该区域进行调查走访,发现宁夏路大路木业有限公司租用人海中国临时厂房,在未取得环评、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手续的前提下建设16孔8窑木炭加工窑1座,从事木炭加工,属于未批先建、非法生产。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执法人员分别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对作业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依法依规拆除了16孔8窑木炭加工窑及其配套设施,消除了黑烟、粉尘扰民问题。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灵武市西湖名邸小区住户希望将壁挂炉拆除改成集中供暖。


行政区域:灵武市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灵武市有39个小区采用天然气壁挂炉供暖,冬季供暖稳定有序。投诉人所在的灵武市西湖名邸小区位于灵武市嘉源街东侧、西平路北侧,于2010年建成交付使用,小区共有18栋楼880户居民,依据《关于核准盛源西湖名邸住宅小区项目的通知》,该小区供暖热源为天然气接入自给。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根据《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天然气属清洁能源,西湖名邸小区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符合清洁能源供暖和环境保护要求。灵武市对西湖名邸小区住户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仍有30%住户不同意集中供暖改造,尚不具备集中供暖改造条件。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银川市金凤区世茂茂悦府北侧,烂尾工地,土堆裸露,建筑垃圾遍地,工棚混乱。2、金凤区团结路与尹家渠北街路口处管廊旁边的烂尾工程一个大坑,下雨后淤水严重,蚊蝇滋生,臭味扰民。


行政区域:金凤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问题1和问题2涉及的地点均位于银川市金凤区世茂茂悦府北侧工地,该工地为原团结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现场。团结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7年2月15日开工,2018年3月15日停工至今,由于施工单位已撤场,场地内没有管理人员,造成场地内管理不到位,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土堆裸露、工棚环境脏乱、污水淤积等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清理世茂茂悦府小区北侧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清扫场地卫生;二是平整裸露土堆,采取铺设抑尘网、洒水固化等抑尘措施,对裸露土堆进行覆盖;三是对工棚环境进行彻底清扫,物料全部覆盖,待2022年6月工棚承租方租约到期搬出后将其拆除;四是组织工程机械,现场取土覆盖管廊工程旁水坑,并铺设抑尘网。整改后,经走访周边20户住户,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车牌号宁A16993,属于油田测井特种车辆,2016年此车黄牌改绿牌车后,每年按照要求进行审验,今年被告知一年两审,由于脱审,尾气大队告知将予以报废。主要诉求:该车辆行驶里程数较低,希望给予审验并正常使用。


行政区域:兴庆区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宁A16993(黄牌,大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车辆所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已办理了“黄改绿”手续,根据规定,该类车辆排气检验合格有效期为6个月。因该车逾期未进行排放检验,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机动车尾气监察大队将该车信息纳入信息平台预警管理。因不能正常年检,12月6日车主向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机动车尾气监察大队询问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告知其违反相关规定,被纳入预警管理,不能正常进行审验。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2021年12月11日,工作人员经与车主联系,告知其车辆逾期未上线进行排放检验,需提供尾气治理装置合格证及保养维护证明等相关资料,审核后可进行排放检验,且必须遵守该车一年进行两次排放检验、定期维护,不得异地排放检验等要求。12月13日车主已按要求提供合格资料,车辆已上线检验,排放检验结果合格,车主对办理结果满意。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青铜峡小坝镇张岗村原书记张某才,违法取得树新林场100亩土地,利用建筑垃圾和加工洗沙后的泥土填埋湿地和防护林带,用于个人生产加工和作物种植。


行政区域:青铜峡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12月8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张某才违法取得树新林场100亩土地”情况不属实。经查,树新林场与张某才、张某分别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依据该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违法取得土地的情况。二是群众反映“利用建筑垃圾和加工水洗砂后的泥土填埋湿地和防护林带”情况属实。经调取比对2013-2020年张某才、张某租赁地的林业卫片影像图和现场核查,张某租赁的100亩地块内,侵占湿地硬化地平面积约1.3亩,在2016年湿地确权数据库中为一般湿地,湿地类型为沼泽湿地。现场检查时不存在洗砂、堆砂及堆积建筑垃圾行为。三是群众反映“用于个人生产加工和作物种植”问题属实。经调取比对2015-2020年该区域土地卫片影像图及实地核查,张某才租赁的98.9亩地块内,2014年发生毁林垦地违法行为,毁坏商品林面积8.2亩,存在作物种植的情况,使用的土地为毁林垦地8.2亩林地。经询问张某本人,张某承认2013-2014年曾在租赁地块加工水洗砂,2016年将水洗砂设备自行拆除。四是经走访询问了解到张军在租赁100亩地块区域内从事过洗砂、堆砂,但不存在盗采砂石情况。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是由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对张某租赁土地区域存在的侵占湿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已于2021年12月14日完成了侵占湿地的地貌恢复。二是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对张某才租赁土地区域存在的损坏林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已于2021年12月14日完成了毁坏林地的土地平整,将于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毁坏林地补植补栽。三是由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下一步,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展为期15天的毁林、侵占湿地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对青铜峡市范围内的租赁土地全面摸排,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坚决杜绝违法开垦毁坏林带、侵占湿地等行为发生。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吴忠市利通区汉渠小区2单元202室由电信公司租用建设中转机房,噪音扰民,诉求将该机房搬离或彻底消除噪声。


行政区域:利通区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12月8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利通区汉渠小区2单元202室电信公司租用建设的中转机房”,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建设的南环机房,现安装有4G、5G设备13套,传输设备5套,宽带设备6套,专线和互联网设备6台,开关电源1套,蓄电池2组,其他通信节点汇聚光缆60余条。12月8日,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到吴忠电信公司南环机房和利通区汉渠小区1单元3楼东主卧室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排放值为32dB(A),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功能区A类房间昼间噪声排放标准限值45dB(A);夜间噪声排放值为39dB(A),高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功能区A类房间夜间噪声排放标准限值35dB(A)。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停运了一台已退网的设备,更换机房门窗,并加装隔音降噪板;二是利通区胜利镇牵头,召集综合执法局、网信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决定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出资分阶段对设备进行搬迁,于2022年1月3日前完成产生噪音较大的13套设备搬迁工作,如搬迁后噪音监测仍未达标、不能有效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将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机房所有通信设备的搬迁工作,只保留不产生噪音的光纤、电缆。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西夏区怀远观光夜市占道经营,噪声、油烟污染扰民。


行政区域:西夏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怀远观光夜市位于西夏区怀远西路和文萃北街交叉口,商户经营时间为夏季下午17:30至次日凌晨1:00,冬季下午16:30至凌晨12:00点。现有小吃区餐车202辆、文旅区移动车60辆,经营面积14000平方米,带动周边400多户居民就业。2012年银川润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银川君美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夜市进行管理,2017年该公司为所有夜市商户餐车配备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的油烟净化设备,2019年该公司委托银川蓝精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餐车油烟净化设备及管道每月进行清洗,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关于占道经营问题,2019年12月,银川君美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企业办理《西夏区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2021年10月,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对企业分时段临时占道经营活动予以审批。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2月9日,委托宁夏中环国安咨询有限公司对夜市环境噪声、经营时段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专业检测。由于夜市东侧文萃北街、北侧怀远西路车流量、人流量大,电动车等打喇叭较频繁无法进行噪声背景值检测,未出具噪声检测结果达标评价。在夜市经营时段随机选取4家排放油烟较大商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督促企业委托专业公司对28户从事生煎、炸烤等易产生油烟餐车的油烟净化设施及排烟系统进行清洗,有效提高油烟净化效率。组织相关部门对沿街80家商户进行入户宣传,讲解油烟超标、噪声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商户文明规范经营的自觉性。督促夜市管理企业对30户外放设备音量较大的商户进行整治。12月10日,经再次现场核查,未发现商户使用设备音量较大的现象。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固原市原州区经济开发区九龙国际A区3号楼,凯歌圣地KTV无隔音设施,夜间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原州区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12月8日晚20时许,原州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带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现场进行核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固原市原州区经济开发区九龙国际A区3号楼凯歌圣地KTV共有包厢9间,营业时间为19时至次日凌晨1时,包间未采取隔音措施。该KTV一楼、二楼4个包间背靠杰氏商务宾馆,与杰氏商务宾馆共用一堵承重墙。12月8日晚21时,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联系固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在杰氏商务宾馆对凯歌圣地KTV噪声进行监测,杰氏商务宾馆3间客房里噪音监测值超标。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原州区文广局联合固原市文化执法支队向凯歌圣地KTV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已暂停娱乐活动。2.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向凯歌圣地KTV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对噪音监测值超标的3个包间安装隔音设施。3.与该经营业者签订了《承诺书》,明确整改达不到要求前不得营业。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西夏区宁夏龙珠源再生物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在经天西路2号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手续齐全,2018年被西夏区政府定性为散乱污企业,将厂区内的生产设备拆除并恢复原貌。2019年西夏区政府在西马营新建一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目前正常生产。主要诉求:1.西夏区政府在该事件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2.要求西夏区政府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宁夏龙珠源再生物资有限公司被定性为散乱污企业的不实处理行为。


行政区域:西夏区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1.经核实,宁夏龙珠源再生物资有限公司位于长城西路和景平街交口西南角,主要从事废旧物资收购,该公司在院内私自搭建彩钢房数量200余间、违建砖房55间、钢结构厂房2栋,出租给35名租户经营废品收购。2018年5月30日,西夏区综合执法局现场核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依法责令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由于该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内自行拆除,2018年6月16日,西夏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违法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2.投诉人反映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为宁夏泽兴河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位于贺兰山茂盛草业有限公司(原贺兰山农牧二队)晒场内,2003年2月28日,贺兰山茂盛草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屯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2020年6月15日,山西屯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该土地转租给宁夏泽兴河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土地面积103亩。该公司已于2020年7月16日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废旧物资回收。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业状态。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分类要求,宁夏泽兴河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经营内容属于名录第三十九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的85项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类,因此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青铜峡市小坝镇废品收购市场内烧割旧车,浓烟很大,到处是废铁、垃圾,满地黑灰、黑油,为应付检查在地上铺石子,每次来督查时就大门紧闭,停业整顿。市场内停车场,洗车,黑水到处流,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青铜峡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12月8日,青铜峡市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青铜峡市小坝镇废品收购市场内烧割旧车,浓烟很大”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烧割旧车和浓烟很大的问题。经走访部分商户和群众了解,未发现市场内烧割旧车,浓烟很大的情况。经查,2020年,青铜峡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小坝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市场相关商户拆除电焊机和切割机等设备,要求商户采用液压剪碎机剪碎废旧金属。二是群众反映市场内“到处是废铁、垃圾,满地黑灰、黑油”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小坝村再生资源市场金属收购商户未对分拣区进行分隔,部分商户收购的废铁存在堆放、混乱的问题。市场内回收废旧金属的部分商户堆放了含油金属零件和油污金属,部分地面存在黑灰、黑油。三是群众反映“为应付检查在地上铺石子、每次来督查时就大门紧闭、停业整顿”问题不属实。场内部分地面为裸露土地,车辆进出易出现扬尘问题且地面坑洼不平,因此青铜峡市朔方建筑有限公司铺垫砂石修整地面,不存在应付检查的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市场收购价格波动影响,部分商户阶段性停止营业。四是群众反映“市场内停车场洗车,黑水到处流,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废旧收购市场仅有一处停车场位于市场北入口处西侧,宁夏豪成建设有限公司在门口设置高压水枪1把、排水槽3.3立方、蓄水池6立方(采取防渗措施)用于清洗自家大车,洗车废水通过蓄水池澄清后对停车场路面进行洒水降尘,未对外营业。通过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不存在“黑水到处流,污染环境”问题。五是现场核查时发现市场内“进源废旧物资收购站”对收购的废旧塑料进行粉碎,存在涉嫌超范围经营行为,宁夏鑫跃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的情况下收购、处理废旧电动车、摩托车的问题。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青铜峡市小坝镇于12月10日对小坝村再生资源市场进行整治,清除地面黑灰、黑油,袋装暂存,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已完成黑灰黑油清理,共清理地面80㎡,袋装暂存80袋。二是针对“进源废旧物资收购站”涉嫌超范围经营行为,青铜峡市市场监管局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青市监责改字〔2021〕6号),责令其立即停止加工行为,并处以罚款。三是针对宁夏鑫跃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的情况下收购、处理废旧电动车、摩托车问题,青铜峡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十九条之规定对其行为进行调查。四是青铜峡市小坝镇党委于12月10日对小坝村村委及市场开办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下一步,一是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黑灰黑油地块进行土壤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对辖区内从事废旧收购经营户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市场内违法经营、违规操作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教育引导市场经营户增强环保意识,完善环保措施,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工作。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万t/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烟气中建排放污染。


行政区域: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属在建项目,各装置尚未建成,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按照三同时要求同步建设,尚未建成。截至目前,各装置均不具备单体调试条件,排放烟气来自烘炉过程中驰放气燃烧的尾气,因新建焦炉自然水分和结晶水含量较高,若水分未排干,冬季低温会造成炉体冻裂,投产后也会出现炉体胀裂、鼓泡或变形等安全和质量问题。烘炉是焦化项目建设的必要工序,主要目的是脱除焦炉炉体的水分,保障焦炉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目前,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正在进行烘炉。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2021年12月10日,宁东基地环境监测站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焦炉烘炉期间排放烟气进行了手工监测,2个烘炉排放口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09毫克/立方米、1.0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等效小时均值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6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等效小时均值分别为24毫克/立方米、19毫克/立方米,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表6中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同时也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浓度限值。下一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烘炉过程烟气排放管控,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宁东基地生态环境局将加强环保执法,进一步强化监管,环境监测站不定期对烘炉烟气进行抽测。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保绿特餐厨垃圾处理公司,该企业为银川市唯一一家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存在一家独大,绑架政府的行为,存在以下问题:1.无任何审批手续,现已建成并投产使用。2.举报人反映,该企业废水浓度较高,旁边的第六污水处理厂不接收,经政府批准该厂可以将污水拉运至可以接收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由于外运污水处理成本较高,该企业架设明管将污水排放至厂区门口的农田退水沟,经环保部门查处后,现改为暗管排放。3.选址不合理,厂址位于龙眼湖湿地内 。4.厂区内建有沼气罐距离居民住宅太近,臭味扰民,存在安全隐患。


行政区域:金凤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1.2011年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批准启动银川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依据《关于银川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关于银川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银川市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餐厨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银川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定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关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用地的批复》等,银川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开工,2015年完成了一期项目建设,餐厨废弃物设计处理规模200吨/日,污水处理三级排放。银川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用地权属主体与建设主体不一致,导致在建设过程出现无法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后无法正常验收的问题,该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2.2021年,因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人口不断增加,处理能力有限,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达力(银川)等污水处理公司签订《委托处理污水协议书》,明确第一、第二、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可以接收并处理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拉运的符合约定的污水。12月8日至10日,丰登镇联合相关部门实地查看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污水排放流量计,发现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流量计正常,废水转运,其所产生的企业废水均由第一、二、四、五、六污水处理厂处理。12月9日,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周边沟渠进行废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且经工作组实地查勘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周边沟渠后,未发现存在暗管排放现象。对周边群众进行随机入户走访,被走访的20余名人员均表示未发现存在暗管排放现象。3.经查阅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金凤区元宝湖湿地确权位置示意图》(元宝湖湿地为原龙眼湖湿地,于2009年更名,2018年进行湿地确权登记),保绿特餐厨垃圾处理建设项目所在位置为金凤区北环高速公路以北、第六污水处理厂北侧,四清沟以东,不处于元宝湖湿地(原龙眼湖湿地)范围内。4.12月9日,丰登镇政府协调金凤区应急管理局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就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沼气气囊与西北侧的民用建筑距离为51米,符合相关标准。查阅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表》《安全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表》、《公司安全检查表》,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安全检查情况正常,结果符合检查标准。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同时实地查阅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废气检测报告,结果均显示臭气浓度达标。对周边群众进行随机入户询问后,被询问人员表示废弃物转运中会有气味外散情况,在夏季高温时期存在一定臭味。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该件未办结。目前,对周边群众进行随机入户询问反映的沼气罐距离居民区太近,废弃物转运中会有气味外散情况的问题,将积极对接上级有关单位,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定期组织从业规范培训,确保沼气罐安全达标,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是否办结:未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宁夏山谷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规划部门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城乡规划许可证》,未向住建部门提供消防设计备案,住建部门也未向该企业发放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二是无环保手续,该企业建成投产后,生产期间产生刺耳的轰鸣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20米高的食罐影响周边居民正常采光。


行政区域:同心县


污染类型: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12月8日,同心县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宁夏山谷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规划部门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城乡规划许可证》,未向住建部门提供消防设计备案,住建部门也未向该企业发放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问题属实。经查,该公司未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向同心县住建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消防竣工备案手续。二是群众反映“无环保手续”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属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主要业务为小杂粮种植加工及销售,不含发酵工艺,生产线设计年满负荷运转生产量为1800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含发酵工艺的农副产品加工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年加工1万吨及以上的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三是群众反映“该企业建成投产后,生产期间产生刺耳的轰鸣,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属实。该公司于2021年7月安装了苦荞麦初加工生产线相关设备,试运行期间产生了噪音。四是群众反映“食罐(储粮仓)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采光”问题不属实。同心县自然资源局聘请第三方单位对该公司储粮仓进行采光分析,分析结果显示,罐体对周边居民采光无影响。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一是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之规定,对宁夏山谷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所有加工车间和厂房进行查封,目前已完成;二是经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协商,该公司同意异地搬迁建设,由同心县下马关镇负责谋划该项目选址,督促该公司于2022年底前完成迁建;三是同心县纪委监委对有关责任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情况启动问责程序。下一步,一是同心县强化监督指导,全面规范项目建设审批行为,引导企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二是同心县进一步强化建筑、交通、工业、社会生活和娱乐业噪声污染监督整治工作。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石嘴山市昊辰冶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中废气、废水排放及夜间运输车辆噪声对环境污染的问题。该公司旁边的山洪沟偶尔有污水排出。


行政区域:惠农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①该公司工业矿渣(废渣)综合利用产品升级项目处于停产状态;15000吨/年氧化球团建设项目正常生产,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经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昊辰冶金公司15000吨/年氧化球团建设项目脱硫排污口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超过《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昊辰冶金公司15000吨/年氧化球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中显示企业不涉及生产废水外排的问题中建。②该公司存在夜间车辆运输货物的情况。③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公司西侧泄洪沟底有倾倒废水痕迹,痕迹处地表层土质呈红色。调查显示,2021年12月6日13时30分左右,因该公司煤气发生炉炉盘上水管破裂,炉盘水位上升超过最高水位限值,装载机车司机刘某某将煤气发生炉炉盘废水用水桶提至装载机铲斗内,驾驶装载哪些机将废水倾倒至厂区西侧泄洪沟内,共倾倒2次,水量约有1吨。投诉人反映问题①不属实,②③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该公司夜间运输车辆噪声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向该公司下达《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环境监察通知》(石环惠监察发〔2021〕78号),责令该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每晚22点至早6点禁止车辆运输,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该公司倾倒煤气发生炉炉盘废水环境违法行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已于2021年12月8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惠环责改字〔2021〕186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依法立案处罚(拟处以罚款15万元),同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杨某某、装载机车司机刘某某进行行政执法约谈教育。2021年12月9日,该公司已将倾倒废水处的土壤挖出装袋,共28.4吨,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万彪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中卫市乱批乱建养猪场,粪便污染环境。具体位置:一个在205省道43号桩号西边上,另一个在205省道52号桩东边。


行政区域:沙坡头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一)关于“中卫市乱批养猪场”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1.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鲁兴忠家庭牧场由自然资源部门和农牧部门核发《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农业农村局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部门核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永康镇人民政府核发《设施农用地批准书》,同意该农业设施项目在沙坡头区永康镇永乐村北山规定范围内实施,设施农用地15亩。2.中卫市福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由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卫沙草征审字〔2019〕19号)、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核发《关于中卫市福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一期)拟用地地类情况的说明》、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核发《中卫市福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书批准书》(卫环沙坡头区分局函〔2021〕25号)、永康镇人民政府核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同意该设施农业项目在沙坡头区永康镇双达村规定范围内实施,设施农用地75亩。(二)关于“中卫市乱建养猪场”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1.中卫市永康镇鲁兴忠家庭牧场养殖圈舍、仓库在土地备案范围内,但生活区(0.24亩)、水池(0.06亩)、三级沉淀池(0.82亩)均未在土地备案范围内,属违规建设。2.中卫市福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圈舍、生活区都在土地备案范围内,但消毒门房(0.31亩)、堆粪场(1.64亩)、集污池(5.97亩)、拟建养殖区地基(2.40亩)均未在土地备案范围内,属违规建设,未发现其他地方出现乱建养猪场问题。(三)关于“粪污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1.中卫市永康镇鲁兴忠家庭牧场粪污采用“水泡粪”处理工艺,养殖废水经三级沉淀池(384立方)沉淀处理后还田利用,粪污经农户拉运还田施肥。在现场核查中发现,养殖场区南侧约有100立方临时堆积的粪便未及时处理,三级沉淀池粪液清抽不及时,存在粪液外溢现象。2.中卫市福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粪污采用“干清粪”处理工艺,产生的粪污由中卫市普添科生物有机肥厂及时拉运处理。养殖废水经污水收集池(10000立方)处理后还田施肥。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关于“中卫市乱建养猪场”的问题。1.对中卫市永康镇鲁兴忠家庭牧场超出备案范围内的三级沉淀池、水池在生猪出栏后立即进行拆除;2022年1月31日前,由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对已建成的生活区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2.对中卫市福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违规建设的消毒门房和拟建养殖区地基,由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责令2021年12月30日前拆除。2022年1月31日前,由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对已建成的集污池、堆粪场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二)关于“粪便污染环境”的问题。针对中卫市永康镇鲁兴忠家庭牧场粪便堆积及三级沉淀池废液外溢问题,后续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银川”七子”莲湖周边居住近10万市民,”七子”莲湖公园建设从2016年实施至今未完工,没有固定的管理机构,时常出现在湖边倾倒垃圾现象,污染环境。2.公园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存在扬尘等问题。周边群众要求加快”七子”莲湖公园建设进度,创建优美居住环境。


行政区域:兴庆区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土地长期闲置,时常有偷倒垃圾现象,部分区域有车辆通过存在扬尘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由国控公司对悠悦城东侧临湖空地进行整治,铺设石砾及防尘网;二是由中海宏洋地产公司对生活区周边进行清理,铺设防尘网;三是由长城中路街道负责对七子连湖周边偷倒垃圾进行清理,加装监控。


是否办结:未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宁夏赛马水泥500万t/年产石灰石骨料生产线,未批先建,非法开采。


行政区域:西夏区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1.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实际石灰石骨料生产线为200万吨/年,建设于2013年,在建设前完成了200万/年吨骨料生产线环评批复,后期办理了石灰矿山1000万吨/年改造扩能工程的环评、备案、开发利用方案、水土保持等批复,但未完成生产线的占用林地、土地手续办理,属于“未批先建”。2.经核查,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自2017年非法开采被查处结案以来未发现新的越界开采违法行为。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目前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涉嫌未完成生产线的占用林地、土地手续办理违法线索已于2021年9月18日移送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予以调查处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正在组织开展调查。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春林村5队,私人承包建设大棚,将原有大棚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原地填埋。


行政区域:兴庆区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举报地属于掌政镇闽宁协作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片区范围,建设地点位于兴庆区掌政镇春林村5、6队(银横路以南,汉延渠以西,新京藏以东),项目片区西南侧坑内有少量建筑垃圾。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工作人员现场责令施工单位将项目片区西南侧建筑垃圾立即进行清理。12月9日上午再次对该片区西南侧建筑垃圾清理情况进经营范围行检查,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成。下午对该项目周边村民进行走访,均表示对整改结果满意。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红寺堡区政府以补充耕地名义毁坏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管委会2万亩草原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行政区域:红寺堡区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12月8日,红寺堡区政府、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联合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经查,群众反映土地在红寺堡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根据自治区土地权改革工作安排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要求,2021年红寺堡区需完成5万亩耕地补充任务。2021年9月,通过招投标方式在红寺堡区北侧范围内(群众反映区域)实施了红寺堡区柳泉乡新圈梁土地、柳泉乡长椽子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规模15829.64亩,其中低效牧草地15237.25亩,其他土地(裸地)592.39亩,预计新增耕地11080.96亩。现场已按照耕地标准进行了土地平整、翻耕,暂未种植农作物,与群众反映破坏草原问题不相符。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下一步,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办法》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力争2022年春季全面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进行农作物种植,确保新增耕地长期稳定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永宁县杨和三期物业公司门房、门卫室、办公室、收费处为节省开支烧烟煤取暖,煤烟扰民,污染环境,无人处理。


行政区域:永宁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建材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投诉人所反馈的永宁县杨和三期物业公司门房、门卫室和收费处实为同一地方,以下简称“门房”,在西门和北门共有2处门房,没有配备采暖设备,11月初入冬后便架设煤炉取暖30余天;物业办公室采用壁挂炉进行取暖,未发现煤炉取暖现象。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对2处门房的煤炉、排烟筒、煤炭及周边垃圾等进行拆除并清理;二是组织人员对小区存在类似行为及其他易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了全面排查,没有发现类似行为;三是责令物业公司为门房及时配备安全、环保的采暖设施。四是杨和镇政府召集全镇4家物业公司,召开安全和环保警示教育会,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马园村4队马从平家养猪污水被冲入退水渠中,污染水体。2.臭味扰民。


行政区域:原州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12月9日,原州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农业农村局、头营镇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原州区头营镇马园村4队马从平建有猪舍2栋,面积400平方米,现存栏猪137头。猪舍内建有80平方米(4米4米5米)的污水沉淀池,平时圈舍内的污水全部收集到沉淀池存放,定期拉运还田。近因马存平本人生病住院,委托亲戚帮忙看管,由于亲戚不清楚猪舍内污水处置方式,将20方左右粪污水抽入退水渠内。同时,因圈舍粪便处理不及时,臭味较重。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养殖户2日内将退水渠内污水清理干净,对猪舍内的粪便和污水及时清理,堆放在规定的粪污堆放点或运送至田间堆储发酵腐熟还田,12月10日已完成整改。2.责令养殖户对养殖圈舍粪便、污水坚持日产日清,在出粪口和圈舍内喷洒高效氯氰菊酯等除臭药物,降低猪舍及排粪口氨气量,避免异味扰民。3.12月14日,固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养殖户场界臭气进行了监测,3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合格。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2021年6月常乐镇曹五(音译)承包当地牛圈拆迁,将约2-3万方拆迁垃圾堆积至中卫市沙坡头区下河沿村陶瓷厂家属区附近,造成空气和环境污染,致使小区内居民皮肤病多发,多次反映未得到处理。


行政区域:沙坡头区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一)关于“2021年6月常乐镇曹五承包当地牛圈拆迁,将约2﹣3万方拆迁垃圾堆积至中卫市沙坡头区下河沿村陶瓷厂家属区附近”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常拓养殖场根据《关于印发〈“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沙坡头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河长办发〔2019〕18号)要求,常拓养殖场圈舍于2021年2月2日拆除,但青储池、管理房和围墙没有彻底拆除。2021年6月中旬,常乐镇对常拓养殖场剩余养殖设施进行拆除。曹万库在承包拆除常拓养殖场管理房和围墙后,利用卡车将砖土块等运至下河沿陶瓷厂家属区西南侧的浅坑中倾倒,共计80车(每车约20方)1600方。在此之前,已有群众在该浅坑南侧堆积黄土和一些废砖块等垃圾。因此,曹万库在下河沿陶瓷厂家属区附近倾倒拆除垃圾属实,倾倒2﹣3万方拆迁垃圾不属实。(包含二)关于“造成空气和环境污染,致使居民皮肤病多发”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实地核查,倾倒场地长80米、宽30米、高3米,与东侧群众空置房屋保持在同一水平,地面比较平整,黄土覆盖严实,无扬尘、异味等问题。通过实地走访该地区长期居住的6名居民、电话联系该地区长期居住的两名居民,一致反映近年来身体状况哪些较好,并未出现空气和环境污染引发皮肤病多发等问题。 (三)关于“多次反映未得到处理”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1年6月22日,常乐镇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派出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责令曹万库停止倾倒砖土块等垃圾,同时督促其拉运黄土30车,对倾倒现场进行覆盖规整。同时,沙坡头区分管领导到现场督办并提出整改要求,常乐镇常乐社区制定了《关于常乐社区陶瓷厂居民点西侧空地的绿化方案》,计划在该区域铺垫黄土进行绿化。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12月13日全部建材完成清运垃圾工作。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银川市西夏区南梁农场杞旺二期9栋住宅楼都存在生活垃圾堆积,无人处理,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西夏区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杞旺二期实名为杞旺二区,由农垦集团南梁农场于2015年建设,共有居民270户。该小区属无物业小区,交付使用后小区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采取社区发包、个人承包的形式开展。由于服务费收取率较低,承包人于2021年12月1日终止服务,小区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暂时出现瘫痪,导致垃圾成堆问题发生。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2月7日,组织社区工作者、保洁公岗对小区堆积的1.2吨生活垃圾堆进行清运,全面打扫小区楼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理小区院内杂物。协助居民对小区院内晾晒玉米进行现场脱粒、装袋,并运至居民家中。安排专人负责小区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2021年6月,南梁社区对接5家物业公司,根据物业公司综合实力,重点与其中1家公司进行协商,做好物业人员配备、征求业主意见等前期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轮入户征求意见工作,业主同意率为50%。通过入户宣传、张贴海报等方式,普及引进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保障的优势,引导居民接纳物业入驻。张贴南梁社区《杞旺二期居民自治一览表》,建立小区“红黑榜”,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居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区志愿服务的内生动力,持续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成效。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宁东镇马跑泉村3队铁路北边,生活、工业、建筑垃圾大量堆积,对空气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同时还存在消防隐患,2017年以来多次反映未处理。


行政区域: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转办件反馈的垃圾乱堆问题基本属实,但未查到之前曾有反映该问题的信访投诉。转办件反映乱倒的垃圾集中在马跑泉村三队铁路北侧进村道路两侧,测算总量约800吨,其中生活垃圾约100吨、建筑垃圾约700吨尚有少量粉煤灰等工业固废,主要是2017年以来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未及时清理、极少数生产经营者违法乱倒造成的。在排查过程中还发现一些零散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宁东镇迅速行动,共组织100余人,机械车辆20余辆,全面开展公共区域垃圾清运处置,截至12月14日,已完成全部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和大部分建筑垃圾清理处置,剩余建筑垃圾计划12月20日前完成清理。下一步一是以点带面彻底整改。转办件虽然只反映了公共区域垃圾乱倒问题,但宁东镇将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彻底整改,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加码加力,以老庄点外围等区域为重点,再排查、再清理、再巩固,全面整治村庄环境卫生。二是协同联动压实责任,健全网格化巡查制度,压实村队责任,开展常态化巡查。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提高群众环保意识,鼓励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形成群防群治工作局面。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固原市原州区东海园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路面未硬化,尘土飞扬、雨雪天道路泥泞,影响群众出行。2.75号楼内的下水管网长期渗漏,部分墙面腐蚀严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下水道反味,气味难闻,污染空气。


行政区域:原州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12月8日晚21时许,原州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带领综合执法局、古雁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现场进行核查。经查:1.关于“原州区东海园区路面未硬化,尘土飞扬”的问题。由于冬季气温降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暂时停工,施工方在施工暂停时对挖掘路面用沙砾垫层并碾压平整,同时对楼与楼之间的裸露空地覆盖防护网,每天2次喷雾降尘,防止扬尘污染。近日因降雪和道路养护不及时,存在雨雪天道路泥泞,影响群众出行的问题。2.关于“下水管网渗漏,腐蚀墙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气味难闻”的问题。东海小区75号楼因污水管网年久失修,管网排污不畅通,下水井体发生裂缝产生异味,自来水管道破裂造成渗漏,并未污染地下水。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已组织施工企业对小区道路进行了全面整平,铺设了砂砾垫层,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道路管控,避免扬尘污染,保证群众方便出行。2.原州区综合执法局会同街道办组织人员对破裂的排水管道进行了更换,加固了2个破损的下水井,对自来水管道2处爆裂点位进行焊接修复并更换自来水管道阀门,对排查出的供热暖水管道爆裂处进行焊接修复并更换供热暖水管道阀门。3.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向广大业主发放了《致业主的一封信》,改造工程停工向业主说明原因,明确待气温条件允许时,立即浇筑混凝土硬化路面。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吴家沟村3队农民拉运银川市永宁县伊品味精厂处理过后的废水(液体肥)至自家农田4个土坑存放使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液体肥和土壤监测后至今未给予明确答复,就简单粗暴的将4个土坑填埋,不容许暂存液体肥。诉求:液体肥属于合规产品,要求继续使用。2.当地政府认为周围牛场粪污污染环境,不能用于农田施肥,该村民希望给予说明并同意继续使用。


行政区域:利通区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12月7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吴家沟村3队农民拉运银川市永宁县伊品味精厂处理过后的废水(液体肥)至自家农田4个土坑存放使用”问题属实。经查,2020年4月-9月,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将处理后的废水拉运至扁担沟镇吴家沟村3队交由村民用作液体肥使用的行为。二是群众反映“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液体肥和土壤监测后至今未给予明确答复,就简单粗暴的将4个土坑填埋,不容许暂存液体肥”不属实。经查,2020年4月,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向吴忠市、利通区相关部门及乡镇报备的情况下,组织该公司销售人员到扁担沟镇吴家沟村免费推广“有机液体氨肥”(即反映所称“处理过后的废水、液体肥”)。经扁担沟镇部分村民申请,由该公司出资在7户农户农田修建了12个总容积2500立方米的蓄水池,蓄水池未履行环评报批手续,仅采用塑料地膜进行简易防渗,用于存储“有机液体氨肥”。根据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土坑内暂存液体肥化学需氧量246000mg/l、氨氮浓度为7014mg/l,均超过《味精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1-2004)表2标准限值要求。2020年9月25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针对该公司存在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0第012号),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2020年11月,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12个蓄水池进行了回填恢复。因行为主体是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将监测结果送达该公司。三是群众反映“当地政府认为周围牛场粪污污染环境,不能用于农田施肥”问题不属实。扁担沟镇在监管过程中,要求农户在利用周围牧场牛粪时,必须考虑施肥地块承载力,使用腐熟后的牛粪还田,不能大量堆积、超量使用,还田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深耕、翻田作业,并未规定不能用于牛粪还田施肥。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群众反映问题,12月11日,扁担沟镇人民政府、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区分局在扁担沟镇吴家沟村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村民反映问题统一进行了答复。告知村民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后的废水,应在履行环评变更、取得相关部门农用肥产品标准认定、征占地等相关手续后,按项目建设要求修建储肥池规范储存,供村民使用。同时对牛粪还田相关标准进行了解释与答复,再次告知村民粪污还田要符合施肥地块承载力、使用腐熟牛粪,并及时进行深耕翻田作业。 下一步,一是加强农业耕种技术指导,利通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干部利用冬闲时节,走村入户开展农业耕种技术指导,向群众解读粪便还田、化肥施用等相关行业标准,提升种植农业耕种科学性。二是强化督查检查,加大对辖区内牧场粪污处置监管,尤其是对未经腐熟粪便去向进行追踪,确保还田粪便符合《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车主有一辆大型20吨吊车,宁A29398,前期黄牌车改绿牌车后,今年被告知无法审验,希望给予审验。


行政区域:兴庆区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宁A29398(黄牌,重型专项作业车),车辆所有人:邢彦明,已办理了“黄改绿”手续,根据规定,该类车辆排气检验合格有效期为6个月。因该车逾期未进行排放检验,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机动车尾气监察大队将该车信息纳入预警管理。因不能正常年检,11月23日车主委托他人询问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告知其违反相关规定,被纳入预警管理,不能正常进行审验。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2021年12月11日,工作人员经与车牌号宁A29398的车主联系,告知:其车辆逾期未上线进行排放检验,需提供尾气治理装置合格证及保养维护证明等相关资料,审核后可进行排放检验,且必须遵守该车一年进行两次排放检验、定期维护,不得异地排放检验等要求。12月13日车主已按要求提供合格资料,车辆已上线检验,排放检验结果合格,车主对办理结果满意。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杨岔村,该村村民吴某无相关手续私自收报废车、非法拆解,焚烧废车零件污染环境。


行政区域:利通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12月8日,利通区组织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郭家桥乡杨岔村村民吴某系利通区郭家桥乡3队51号居民,2021年4月,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正处于服刑期。一是群众反映“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杨岔村村民吴某无相关手续私自收报废车、非法拆解”问题属实,经与吴某父亲谈话证实,吴某未办理拆卸车辆的相关手续,在郭家桥乡杨家岔村坟地存放有4辆未处理车辆(用塑料布覆盖),且根据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扣押决定书和刑事判决书([2021]宁0105刑初201号)证实,存在回收一辆银川被偷车辆的事实。核查时吴某家院内留有少量2021年4月以前拆卸的车辆零部件。二是群众反映“焚烧废车零件污染环境”问题属实,经走访周边16户群众,12名群众证实2021年4月23日前吴某存在焚烧废车零件污染环境的事实。目前场内空地未发现焚烧废车零件和污染环境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一是利通区组织对吴某服刑前购置停放于杨家岔坟地旁的废旧车辆拆卸现场和4辆废旧车辆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二是利通区郭家桥乡党委对负有属地监管责任的杨家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约谈。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固原市原州区明堡新村未建立垃圾集中堆放点,村民垃圾随意堆放、道路未硬化,尘土飞扬,污染环境。2.小区未接入集中供暖,家家户户烧煤取暖,造成环境污染,要求接入集中供暖。


行政区域:原州区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明堡新村位于固原市新区和西南新区中间地带,是固原市为解决市区拆迁群众住房问题而规划建设的安置点。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规划建设252户,现有常住户139户;二期工程规划建设482户,现已建成入住95户。经查:1.关于“未建立垃圾集中堆放点,村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2018年12月原州区政府以对一期工程采用购买服务形式,委托天楹公司负责区域生活垃圾清扫转运,共设置垃圾箱4个,垃圾筒15个,每天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清洁。二期工程尚在建设过程,现场有部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2.关于“道路未硬化”问题。明堡新村一、二期工程巷道已全部硬化,一期主干道路和一、二期南北连接道路、东西道路正在实施硬化,近因进入冬季暂停施工。3.关于“小区未接入集中供暖”问题。2018年经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组织固原六盘山电热厂和固原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调研,考虑到经济实用和居民承担能力等因素,实施天然气入户供暖和居民利用清洁煤取暖相结合办法解决居民取暖问题。2020年6月固原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了天然气进辖区工程,并于2020年底完工。目前,162户有天然气采暖意愿的住户用天然气取暖,剩余72户暂采用清洁煤取暖。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原州区古雁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清运该小区内堆存的垃圾,已于12月12日全部清运完毕。2.由原州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待二期全部建成后,统一将生活垃圾清扫转运工作交由天楹公司实施。古雁街道祥瑞园社区加强日常监管,引导居民将垃圾投入集中垃圾桶,不得随意堆存。3.由市城管局负责,协调对正在施工的场地进行洒水和覆盖,对未施工路段铺设砂砾。4.对集中供暖问题,待固原市第二热源厂建成后,统一纳入集中供热。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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