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个体工纳税人商户
优惠内容
2021年1月现在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纳税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个体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一般
3.按照以下标准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个体免税额=(个体工纳税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工商户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 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现在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一般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摘工商户自《小微企业、个体工纳税人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