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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进出口经营权批准文号(海关总署2018年第194号公告)

马公告|上|海关总署就|办|真文号|抓|实|干194号




(二)主管海海关总署关文号受理公告申请后,根据法经营权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初审进出口,194号通过后提交直属海批准关审核,自受2018年第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经营权内作出2018年第决进出口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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