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流程公司根据公司材料法作出的决定或决议;
(4公司)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工商局报告;
(5流程)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及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及法规规定工商局需要提交的其他文提供件。
公司清算组织注销注销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的0日内向原的公司登重庆记机关申请注公司销登记。需
材料(需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提供到工商局拿表格,重庆最后交回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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