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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税手续费返还增值税(个税手续费返还政策文件)

恭喜,又能领钱了!




自2022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申请退还2021年度个北京税扣缴手续费了!截止时间是2022年3月31日,宜早不宜晚,没有申请的公司要抓紧啦!





恭喜,有一笔钱可以领取了


电子税务局就可操作!




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申请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简单来说个税就是企业从应交税的员工工资中扣出来,代替员工交给税务局。









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




1. 登录扣缴端后,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







2. 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界面,系统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弹出单户核对清册。







3. 核对2021年度扣缴税款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 查看并确认结报单,点击【申请退库】。







5. 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查看申请手续费金额,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点击【提交】。提示信息“确认成功”弹框,点击【确定】。







6. 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到扣缴义务人办理退付手续费时选择的银行账户内。




待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到扣缴义务人办理退付手续费时选择的银行账户内。




常见问题




1、点击申请退库时,提示“无满足 条件的退库银行账号,请先到税务机关报送银行账号。”(如下图)







出现此提示,请依次顺序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







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模块,添加扣缴单位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添加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提交】。




02、点击申请退库时,提示“查询企业清算行行号为空,请配置CS_ ZS SKY YHDZ”(如下图)







打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模块,核对“账户性质”、“银行登记开户证号”、“发证日期”、“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一般退税账户是否选择为是”等信息。若需要修改,可直接进行修改。








能返还多政策文件少手续费?


到增值税账后企业如何核算和使用?




财行〔2019〕11号规定了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的返还比例和核算、使用要求。


1、企业能取得多少手续费?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代扣代缴个税100万元,就可以收到2万元的手续费返还!虽然法规对取得单位的财务制度、办税员有一定要求,但实务中多数代扣代缴个税的单位都是满足条件的!




2、手续费怎么用?




相关法规没有硬性规定企业取得手续费的用途,可以奖励给办税人员,也可以用于公司的日常政策文件开销。



返还

3、会计上怎么核算?




企业收到手续费属于本单位的收入,应该单独核算。








用于日常支出的,计入相关费用即可。





返还手续费要不要交税?




企业收到个税返还手续费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将手续费奖励给办税员的,还涉及到个税。




1、增值税




关于增值税的缴纳各地存在争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出的回复,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按“经纪代理服务”项目增值税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来看一下各地明确征收增值税的政策说法:










还有一些省份如湖南省,认为企业代扣代缴个税是法定义务,非经营活动,收到的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带有奖励性质的财政拨款,免征增值税。




建议企业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手续费收到的手续费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与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个税进行扣除。比如用于办税员的奖励,就可以工资薪金支出税前进行扣除。




3、个人所得税




手续费奖励给办税员的,要不要代扣代缴个税?存在争议。







江苏省、安徽省税务局认为,根据财税字〔1994〕20号的规定,应该免征个税。







然而也有部分省份税局认为单位取得手续费后再支付给本单位办税人员,不属于财税字〔1994〕20号规定的免税情况,应该并入工资薪金纳税。



具体可参考以下两个税局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答复(2020年10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北京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返还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办理手续费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如果扣缴义务人是个人,个人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可按照文件规定享受免税。如果扣缴义务人是单位,单位将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支付给本单位的办税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属于财税字(1994)第20号规定,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于2018年11月13日发布的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2018年10月)中第8个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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