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酒店向客人免费提供梳子、浴帽、拖鞋等洗漱用品或者赠送矿泉水、泡茶袋部门规章等需要视同销售吗?
答:总局《增不属于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国税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是、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需要视同条例类别销售。
酒店免费提供以上暂行各类用品,属于住宿服务中常见的经营模式,消费者购进住宿服务条例时,这些都包含在客户统一部门规章支付的房费中,故不属于无偿赠送,无需视同销售。
2
问:酒店的商品部、迷你吧向客人销售烟酒饮料等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定的业税改征不属于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单位财税〔2016〕定的36是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单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暂行,适的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文号;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酒店内设立商品部、迷你吧向客人销售烟酒饮料,应该与住宿服务区分开来,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类别。
3增值税
问:酒店例规的会场租赁如何处理文号?
答:会场的场租费为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按9%的税率计税。
如果不是单独提供场地,还包括整理、打扫、饮水等服务,应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国税”依据6%的税率计税;若会议服务中还包含餐饮总局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应分别按照会议服务、餐的饮服务、住宿服务征税, 其中, 餐饮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酒店业收入主要构成及例规适用税率
【温馨提醒】
要记得按照规定对适用不同税率的项目分别核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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