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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全国(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网)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凡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在我局设信息系统立全国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应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国家录国企业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公示202公示1年度报告,并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按浙江省照规国家定公示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甘肃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国家企业信用系统显示该企业处于经营异常状态信息网,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连续3年列入甘肃企业经营异常名企业录满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相应的信用约束信用惩戒。


特信息系统此公告




临泽全国县市场监信用浙江省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7日


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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