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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体制改革是上层建筑(新一轮财税改革三大重点内容)


以交通领域为例,国道就属于中央财政事重点权,从规划到维护的责任都属于中一轮央;像是省道就属于地方财政(事权,相应的一些事体制改革务就归到地方范围之内。此外,还有些公共服务属于中央与地方的共同财政事权。


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是权和支三大出责任划分改革由于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调整,因此一直都被视为“难啃的硬骨头”,是一项复杂改革。


针对这项复杂改上层建筑革如何向“深水区)”推进?财政部部长刘昆近日撰文,释放新信内容一轮号——新一轮适当上移并强化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重点将涉及生产要素全财税国流动和市场统一的事务,以及跨区域外部性强的事务明确为中央财政事权,新一轮减少委托事务,加强中央直接履行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地方优先的原则,将涉及区域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事务(明确为地方财政事权。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和地方按照规范的办法共同承担支上层建筑出责任,进一步明晰中重点央和地方职责范围。


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看来,我国长期存在区域分化现象,经过疫情冲击之后,这种区域分化新现象更加明显体制改革。在这种背景下,中央财政的统筹作用需要进改革一步提升。


刘尚希说:“像是在疫情过程中,中内容央财政实际上是通过资金直达加强了地方财力,从这点上来说,中央对地方在财力上的统筹)力度比过去大大增强。但是未来,这种统筹作用可能不只三大是体现在财力上,不是说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就能解决问题,恐怕还要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上面进一步财税加大统筹力度。财政事权的适当上移是必要的,只有财政事权适当上移,支出责任才能适当上移。”


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被确定为2021年财政工作的十大重点之一,这当中就包括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刘新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改革表示,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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