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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分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用)


办理软件著作计算机支付的费用账务处理


1、支付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根据企软件业会计准则应该计入:无形资产。


2、第十七条使用寿命软件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分录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作用起,至不证书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登记。


企业登记选证书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分录。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登记证费:每次100元。


3、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费:50元/件。


4、变更或补充登记费作用:150元著作权/件次。


5、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登记证第二次20计算机0元/件次。著作权


6、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为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1页增收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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