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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了用去社保局变更吗(社保缴纳公司频繁更换)


答复: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更换户中的余额社保局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变了金。

频繁

咨询:我在原公司时发生了工伤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的九级。现在公司被合并用去了,原吗公司注销不存在了吗,新公司让签了一个与原公司解除/终止合同书,又与合并的新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这样若以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频繁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新公司还能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答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名称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公司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工伤职工在变更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申请一次社保局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当提供新公司单位合并老单位的书面文件,并明确写明承继工伤保险责任。有书面文件的,可以按在新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进行工缴纳伤待遇支付;提供不了书面文件的,按工伤职工与单位的解除劳动时间进行工伤待更换遇支付。


答复社保:您在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如果您原来工名称作的企业同意为您补缴社会保险费,您可以让您原来工作的企业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三年内补缴需要的材料,按照要用去求准备,到您单位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办变了机构稽核科申变更请补缴。如果您原来工作的企业不同意为您补缴,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监社保察大队或人民法院等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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