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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国有林场土地承包规定)

“合同清理了,地也值钱了,村集体资产盘活了,我们还得继续挖掘红色资源,把全村打造成为秀规定美乡村建设示范点和红色旅游先进村。”近日,湖北省公安县南平镇五一村党支部书记唐登宏难掩心中的喜悦。


时国有间回溯到3月24日,在公安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南平服务站大厅内,南平镇五一村窝洲山林地招标会正在举行。经过19轮的举牌竟标,原本底价为12万元的标的,最终以7年58万元的价格成交。而此前林场,这块83亩的林地21年的承包价格仅有4万元。


从年均0.2万元到年均8.2万元的改变,还得从该镇纪委查处的一条问题线索说林场起。


2020年4月,南平镇纪委接到一起群众反映窝洲山林规定地承包期限、价格不林地合理的问题线索,镇纪委随即协调镇农办、财管所成立问题线索联合核查组,对该林地承包合同异常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后,迅速展开调查。


随着调查的步步深入,一起林地承包经营领域腐败案浮出水面。


“窝洲林地山林地承包是否按照三资管理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没有。”


“承包方陈某某是谁?”


“是我儿子。”


随着办案人员步步追问,原村支部书记陈某某只得说出实情。


原来,这份在2013年1月就已签订的合同,承包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42年12月30日,承包面积有83亩之多,而承包价仅有4万元,远远低于市场价,承包人为原支部书记陈某某之子,为得是在自己承包任期内让儿子以最低价格承包,存在违规用权、优亲厚友等行为。后陈某某受到土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做好以案促改工作,镇纪委要求该村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并跟踪指导、全程监督。半个月时间内,帮助该村排查土地清理问题合同12份,坚持以“过筛子”精神对全镇“问题承包合同”进行全面摸底国有排查,严肃纠治了一批村级小微权力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为村集体经济增收逾百万元。(通讯员 湖北省公安县纪委监委 陈白云 杨刚)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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