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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办理纳税申报(税种申报)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扣税义务人?


答:个应办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办理。


二、扣税义务人应对哪些所得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答: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应税所得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财产租赁所得;


6.财产转让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偶然所得。


三、扣缴义务人首次为纳税人扣缴税款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扣缴义务人首次向纳税人支付所得时,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基础信息,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于次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四、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应办,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纳税人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上述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五、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步纳税申报骤如下:


1.计算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每次收入-减除费用。以每次收入额作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时: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每次收入-800


稿酬所得收入额=(每次收入-800)*(1-30%)


(2)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时:


劳务报酬所碍、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每次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每次收入*(1-20%)税种]*(1-30%)纳税人


2.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劳务报酬申报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税种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前款方法预扣预缴税款后,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入年度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六、扣缴义务人向办理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答: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申报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纳税申报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七、纳税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答: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埋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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