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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施工劳务资质办理怎么办(没有取得建筑劳务资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再次建筑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建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红河、德宏片区,有关企业(机构):


  按照《住房和城没有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要劳务求,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再次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质

  取得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办理通知》(2021年11月26日)所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由2022年6月30日再次统一施工延云南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怎么办建市〔20没有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红河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办理,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云南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施工定。


  三、其他事项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取得建设工程企怎么办业资质有效期的红河通知》劳务(2021年11月26日)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资质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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