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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司的行业类别(企业行业类别是什么)


我局辖区内某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肉鸭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环评(报告表)中要求其产生的污泥,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但该厂擅自转售第三方(多为附近大的种植户)用于农田堆肥。


在处理该案中,的我的局内部有人提出,屠宰厂、食品加工厂不属于工业,其产生的污泥不能认定为工业固体废物。


请问彭旭玮律师,屠宰厂或者食品加工厂产生的污泥是否属于工业固体废物,涉案企业擅自转售污泥的行为是否违法,若违法该如何进行处罚?


某市生态环境局某县分局


2021年10月14日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工业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对工业固体废物的定义,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124条第2项)


只是看条款的表述,多数人怕是不明其意,何为“工业生产活动”?想要彻底弄清楚,就要引出下面这个话题。


二、三大产业的划分


我们平时所说的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环评业)、第三产业(服务业),三大产业分类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阿费希尔提出,其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和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的顺序进行划分。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分类标准不尽相同。国家统计局在2003年发布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正式确定了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但该分类并非一成不变,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修改,最近的一次调整发生在2018年。


按照上述划分规定,第一产业除了行业农业,还包括林业、牧业和渔业;第二产业一般简称为工业,具体包公司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建筑业;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为第三产业即服务业。


由此,固废法中的工业固体废物,应指第二产业行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在此不得不提的一个国家标准就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该标准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首次制定于1984年。该标准在20类别19年进行了修改,最新版为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基础上的修订版,自2019年3月29日起实施。


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就是根据上述标准进行划分的。


该标准将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按照门类(21个)、大类(企业97个)、中类、小类进行划分。


本案中的食品加工厂属于C门类--制造业,第13大类中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第行业135中类的屠宰及肉类加工,属于第二产业(工业)范畴,其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工业固体服务。


四、违法行为分析


本案中的企业根据环评要求,应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交由垃圾填埋场处置。


其擅自改变处置方式转售给第三方用于农田堆肥,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37条之规定。


上述行为属于本法第102条第9项的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是什么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情形。


依法应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固废法修改后处罚力度整体偏高)




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是什么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受托方企业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环评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条第一类别款公司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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