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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预包装食品被投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央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近日,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接到消费者张先生的投诉信息,“被投诉未过保质期的食品出现发霉”情况。



2021年中国通则多地区降雨量较大,在温热湿润的环境中,食品霉变十分普遍,大多数霉变是十分有害的,稍有产生,就不仅使食品感官劣变,色泽、气味、滋味、状态、外形发生变异,而且会产生很强的毒素,造成人们食物中毒、致病或致癌。一旦发现家中有食品发霉食品变质不能吃,也不要用它喂家禽家畜,以免人、禽、畜中毒或致癌。对于张先生遇到的此种问题,商家在包装上印有以下提示,如消费者发现包装破损或产品变质,请于购买渠道处退货、替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预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包装,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销售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被投诉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销售有权向生产者包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央通则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是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搭建平等对话的交流平台,帮助消费者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消费问题,全力保障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标签预权益。消费者如遇到合法权益受损标签,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http://finance.cnr.cn/zmn/zmnts/)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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